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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中大前校董促議員自付刊憲費 3人聯署 涉款75萬 鄧家彪斥興風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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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大條例》去年11月已修訂並刊憲,改組中大校董會的爭議仍不斷。3名中大前校董昨發表聯名文章,表示修例由張宇人、鄧家彪、劉國勳3名議員校董以私人法案方式提出,故應由對方支付刊憲費用所涉的75萬元,堅決反對由校方繳費。文章透露,3名議員去年要求中大付還75萬元,並在校方一個會議上討論,遭一致否決。中大昨回覆查詢,未表態會否繳付該75萬元,僅重提中大校董會下月將舉行會議。

校方未答是否曾否決繳款

本報昨向中大查詢,校方是否同意支付刊憲費75萬元、校方去年曾否開會否決由中大繳付75萬元、下次校董會開會將否處理此事、現時校方或校董會有否為此諮詢法律意見,校方均未正面回覆。

鄧:校董會全面參與修例 自付不合理

鄧家彪昨向本報表示,「有人興風作浪,覺得很奇怪」,重申刊憲費理應由校方繳付,強調修例是「為中大做事」,「如果我們自己付錢,即是說議員在這事上只是做議員的事,但今次是中大校董會全面參與」。他又說,去年立法會審議修例末段時,亦有處理改組校董會以外的技術修訂,反問「這十幾年你見到這麼多問題,你自己為何不改呢?」

3名中大前校董香樹輝、林偉雄、楊于銘的聯名文章以「中文大學不應為張劉鄧私人法案付鈔」為題,昨在楊的社交平台發布。文中指出,由張宇人、鄧家彪、劉國勳提出的修例法案未經中大校內諮詢,更未於中大校董會正式討論,且事先完全沒向校董會申請撥款資助費用,形容3名議員「私自提出」私人法案。文章亦透露中大去年曾在Resource Allocation Committee開會討論校方付款一事,遭一致否決。

聯署信:修例未經校董會討論 議員「私自提出」

文中亦質疑,倘中大校董會行使「默認權力」(implied power),通過決議並指令校方服從付費,或引起法律爭議或訴訟。文末稱,「我們認為一人做事一人當」,3名議員「強行提出」私人法案,推倒中大創校60年以來既定機制和行之有效的管治傳統,堅決反對由中大付還刊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