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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榮輝:垃圾徵費影響全港市民 建議設最少一年適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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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原定今年4月1日實施的垃圾徵費計劃,早前政府突然宣布延遲4個月,至8月1日。筆者認為政府是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措施的批評及憂慮。在早幾個星期,幾乎每日都看到不同界別人士,包括飲食業、清潔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就垃圾徵費提出各樣質疑,一面倒認為計劃仍存在不清晰及難以執行的地方;而官員的回應更引起市民熱烈討論,造成全城熱話。

其實,垃圾徵費計劃本應是想透過用者自付原則,棄置垃圾愈多,支付垃圾費就愈多,誘使市民減少製造垃圾,從而達至源頭減廢效果。可惜在計劃實施前,出來解畫的官員只着重講解市民如何購買指定膠袋、使用指定膠袋的規則,及違規會受到什麼懲罰等。這令市民擔心計劃實施後,違規的人會隨處棄置垃圾,甚至會出現高空擲物等情况。

側重執法懲罰 無助令市民接受計劃

筆者認為政府官員解釋計劃時,沒有表達計劃「初心」是重要的失敗原因之一。不趁機向市民宣傳環保意識、源頭減廢的重要,是錯過好時機;而太側重執法及懲罰,亦大大挑起市民的負面情緒,完全無助於令市民接受計劃。現在延遲4個月執行,希望政府不要錯過再好好推廣計劃的機會。

垃圾徵費是一個影響全港700多萬市民生活,亦會影響清潔公司、物管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運作的計劃。要市民適應購買及使用指定垃圾袋、減少製造垃圾、妥善分類回收和循環再用,是關乎每個市民很多的生活細節,需時適應。

此外,因應計劃的實施,清潔公司、物管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更加需要足夠時間,去摸索、統計及計劃,如何改變現時的行政、增加設備和人手,以符合徵費計劃。由於預計可能會增加運作成本,或涉及需要更改現有合約條款,假若合約雙方未達共識,極可能要花時間重新招標聘請相關承辦商。

現時垃圾徵費計劃的執行,仍會有不少想像不到的困難,筆者認為「如何棄置地拖棍」只是冰山一角的問題;政府亦需要時間去調節及完善計劃。因此,筆者建議訂立至少一年適應期,在適應期內,只勸喻購買及使用指定垃圾袋,不會提出任何檢控,使市民、相關服務營辦商、法團及政府有足夠時間準備,真真正正做到源頭減廢,推動環保救地球。

回收處理廚餘配套要做足

政府一直都有推出不同回收措施,包括三色分類回收桶、「綠在區區」計劃及廚餘機津貼等;而市民對上述計劃的關注及參與度,亦有提高。奈何,有關措施的規模遠遠未能顧及每家每戶,政府有迫切性去研究如何將回收設施覆蓋全港。

廚餘是無可避免會製造的家居垃圾,廚餘回收亦是最難處理的,因一般樓宇欠缺擺放回收廚餘設備的空間,而收集及處理廚餘也會出現環境衛生問題。儘管處理廚餘困難,但筆者認為政府更應立志將其做好。

首先,可加強推廣廚餘機的津貼,提供足夠誘因,讓市民養成習慣。其次,因應舊區樓宇欠缺空間添置廚餘機,政府可考慮在現存垃圾站增設廚餘機作試點,提供便利予市民;長遠亦應規定新建樓宇必須按預知用量設立廚餘機,做好配套,使未來的樓宇包含處理廚餘的環保功能。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筆者相信以港人的水平,必定能夠理解源頭減費的重要,願意配合政府施行的合理政策。如當局能摒棄之前的宣傳主軸,不再只強調收費、監察及懲罰,轉為多向市民講解成功推行計劃帶來的好處,而執行上能夠寬鬆訂立較長的適應期,盡快加強對回收業的支援,並制訂長遠政策,便利市民處理包括廚餘在內的回收物品,這樣方能真正做到、做好源頭減廢。

作者是民主黨發展政策發言人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莊榮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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