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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陳初稱「創辦人」後改「黎生」 鍾沛權坐首排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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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陳沛敏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還押待本案審結後判刑,昨午以「從犯證人」身分出庭作供,全程沒望向被告欄黎智英的方向。陳的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亦到庭旁聽,坐在公眾席首排。黎智英神情平靜,凝視陳沛敏作供,亦不時望向鍾沛權方向,其餘大部分時間低頭闔眼。

控方團隊日前在庭外表示下周一才會傳召陳沛敏,不過法官杜麗冰昨晨甫開庭透露,控方日前散庭後申請提犯令,安排陳出庭作供。杜官提醒控方下次應在庭上申請。

張劍虹昨早作供完畢,下午到陳沛敏作供。由兩名懲教人員押解出庭的陳蓄短髮,身穿藍色外套、米色樽領上衣,戴藍色口罩,坐在法庭書記與律師席之間的證人座位,手持聖經以天主教形式宣誓,並在法官提醒後除下口罩。陳出庭一刻,坐在被告欄的黎智英視線緊隨陳,陳作供期間,黎大部分時間低頭闔上眼,不時揉眼和打呵欠。陳起初以「創辦人」形容黎智英,控方問陳想以「黎生」或「第一被告」稱呼黎,陳表示「黎生簡單啲」,其後續以「黎生」稱呼黎。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