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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外科醫生無按承諾為病人裝磁力引流器 被裁專業失當除名6個月緩刑18個月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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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神經外科專科醫生彭家雄被指於2016至2017年間,沒有按承諾替一名腦積水病人置換磁力引流器,及貶損事主於屯門醫院醫生表現如「外行人」。醫委會昨(3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彭兩項專業失當成立,其餘兩項專業失當不成立,處罰除名6個月,緩刑18個月。

彭家雄被指控4項專業失當,首兩項指他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其間,不當地向葉姓(音譯)女病人家屬建議將病人用作治療腦積水的分流器轉為可磁力控制的分流器,並施行會令病人增加不必要感染風險的治療;其餘兩項則指他無按承諾置換磁力引流器,以及向病人家屬貶損其他醫生等。

案情指,事主於2016年10月中因頭痛、暈眩和嘔吐入住屯院,檢查顯示出現蛛網膜下腔出血及前交通動脈腫瘤破裂,須接受手術。彭家雄並非屯院醫生,他於手術後應病人兒子邀請到屯院評估事主。病人於同年11月初出現腦積水,在屯院進行「腦室胸腔分流術」置入引流器處理腦積水阻塞。

案情續指,家屬經諮詢彭家雄後,病人於同年12月24日轉送荃灣港安醫院,並由彭作跟進。病人轉院時精神欠佳,須以胃喉餵食,臀部等有因長期臥牀引致的壓瘡,經化驗後證實在屯院受感染。彭數天後檢視屯院腦影像,顯示病人腦積水情况惡化,並發現引流器過於接近枕葉區,病人臥牀易被枕頭壓住並影響運作。

按彭家雄供辭,事主經檢查後,彭向家屬建議病人接受手術檢查引流器,提及有機會需要磁力引流器,但他稱不曾確認或承諾會使用。案情指,事主於翌年元旦日接受手術,約一周後出院,家屬始知術間更換的引流器並非磁力。

本案研訊小組主席為本月初新上任的醫委會主席鄧惠瓊。判辭引述彭家雄與事主兒子WhatsApp對話顯示,彭曾明確表示病人須更換磁力引流器,家屬問及費用,彭回應時計算金額,並稱金額包含引流器費用,判辭認為上述對話顯示彭曾承諾會使用磁力引流器。

判辭提及,彭曾向事主兒子WhatsApp表示,屯院安裝的引流器位置全錯,「或由外行人所做(May be done by layman)」,判辭認為反映彭指屯院醫生表現不符註冊醫生。判辭續指,安裝引流器有不同醫學意見和做法,且事主兒子沒有足夠醫學知識判斷彭的意見是否屬實。研訊小組最終裁定,彭首兩項專業失當不成立,其餘兩項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