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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稚女誤食大麻糖 父虐兒藏毒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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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對2歲及4歲小姊妹疑在家中誤服「大麻糖」,嘔吐、昏迷送院,涉購買大麻糖的25歲父親經審訊後,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兩項虐兒罪及一項藏毒罪成立。裁判官黃國輝稱,不相信警方威嚇被告,而被告因一句「會調查你屋企人」遂簽署供辭。裁判官下令先索取被告戒毒所報告,押後至2月19日判刑,明言會考慮判監。

被告C.K.W(現年26歲,地盤工人)被控去年6月25日在天水圍一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4歲的X及2歲的Y,以及管有9粒大麻糖果。

指警威嚇下招供 官不信

負責拘捕的警員早前供稱,被告警誡下說大麻糖是「買嚟自己食」及「已經放咗喺我間房入面,我都估唔到我兩個女會攞咗出嚟食」。被告就特別事項作供稱,警員曾稱如果他不承認犯案就會調查其家人,而他否認向警方招認。

裁判官分析證供指出,兩名警員供述調查程序屬一般做法,接納兩人是誠實可靠證人。被告有工作經驗,理應知悉控罪嚴重,裁判官不信他因警員揚言調查其家人,而在補錄供辭簽署作實及胡亂地在錄影會面做出頗詳細的描述。裁判官亦不信警員威嚇利誘,裁定被告是自願招認。

求情稱當時辦離婚心情差 現無吸毒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同住親人的供辭,被告友人到訪事發單位後,兩女童拿着指頭般大的方形糖果咀嚼,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透過友人將購買的糖果放入房內,裁定忽略兩女童令她們受不必要苦楚。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初犯及是家庭經濟支柱,當時正與妻子辦理離婚,感不開心而服食大麻,案發時並不在家。他現時沒依賴毒品,兩名女童交由妻子照顧,被告重犯機率低。他涉及本案及另一案還押。裁判官指出,大麻在毒品中不算嚴重,但本案引致的後果是嚴重情况。

【案件編號:TMCC 14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