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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龔如心遺產准成立新信託 兩代表任華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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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留下遺產1410億元,其遺產管理方案初步有定案。律政司長及遺產管理人提交共同制訂的方案,擬將遺產信託命名為「龔如心及王德輝慈善信託」,由律政司長委任遺產信託人的所有理事會成員。高院法官昨聽畢陳辭後,批准成立新的遺產信託,並下令信託成立初期,遺產信託人須派兩名代表出任華懋旗下公司的董事。

與訟雙方為律政司長,以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黃德偉和莊日杰。律政司早前提議以兩層架構管理遺產,其一是成立「龔如心信託有限公司」(暫名)為新任遺產信託人,管理「龔如心及王德輝慈善信託」(暫名);其二是由「財政司長法團」擔任遺產監管機構,核對信託人的帳目。

倘有醜聞或失利 可盡快獲悉

代表遺產管理人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提出,信託人和華懋管理層欠缺連結,建議從遺產信託理事會中,派出兩名理事加入華懋相關公司的董事局,促進資訊流通。余舉例,假設華懋發生醜聞或投資錯誤,兩人可盡快獲取資訊,減低風險;如遺產管理方案納入類似條款,將有助理事履行責任,維護華懋和信託人的利益。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遺產管理人一方的例子欠缺事實基礎,猶如「末日情景」,投資決定視乎商業判斷,難分對錯。何又稱,律政司有權委任和罷免遺產信託的所有理事,足以確保理事履行職責。

法官鮑晏明最終接納遺產管理人一方的建議,下令遺產信託成立時,信託人須派兩名代表出任華懋公司的董事,其後視乎情况而變。法官稱,兩名代表不一定是遺產信託的理事,信託人可委派其他獨立人士。

【案件編號:HCMP8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