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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緬甸新徵兵制 最少服役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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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正在全國各地跟反對武裝勢力作戰的緬甸軍政府上周六(10日)宣布當天起實施《人民兵役法》,徵召介乎18至35歲的男性,以及18至27歲的女性義務服役最少兩年。

《人民兵役法》由緬甸前軍政府於2010年制定,但從未落實。現軍政府宣布的新措施針對醫生等專業人士的徵召年齡更高至45歲,須服役3年。若緊急狀態令持續,所有類別人士的服役年期可延長至5年。

敏萊昂領導下的現軍政府2021年2月奪權後即宣布緬甸進入緊急狀態,民族地方武裝「三兄弟聯盟」及流亡「民族團結政府」去年10月27日發動大規模抵抗軍事行動,三兄弟聯盟上月初全面收復撣邦北部並接受中國斡旋,同意跟政府軍在緬北停火。然而政府軍多次大規模敗退,至今未解位於中部的首都內比都被圍之勢,軍政府近日又將緊急狀態延長6個月。法新社前天引述消息報道,政府軍內中低層將士之間士氣低落。

(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