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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不覺23條增公僕壓力 楊何:向有保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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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修訂《官方機密條例》,禁止非法披露「國家秘密」,並提出公職人員是加重罪責的因素。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昨日表示,不認為立法會增加公務員壓力,公務員一向須遵守保密要求,十分小心,看不到將來會改變。

23條立法諮詢文件提出,由於公職人員較易接觸「國家秘密」,了解資料敏感,倘非法披露「國家秘密」是加重罪責的嚴重因素。楊何蓓茵接受商台訪問稱,公務員只能獲取工作所需機密資料,一向受保密原則規管,不認為公僕就23條立法有擔憂。她說公務員團隊對遵守保密要求的意識很高,一直十分小心,相信立法不會增加他們壓力。

另外,政府去年底公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列明不可以公務員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楊太說合共收到40多份意見,修訂字眼後會盡快公布《守則》定稿。

國情研習班將擴至中層

被問到有公務員團體擔心爭取薪酬待遇及以私人身分表達對政策不滿,均有可能違反《守則》,楊太回應稱在私人場合發表言論不是「擋箭牌」或「免死金牌」。她說不會設立新機制鼓勵市民投訴違規公務員,又提及會將赴內地出席國情研習班的要求擴展至中層公務員,晉升時會考慮他們在課程中是否積極及熱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