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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違例泊車「抄牌」24萬張 比去年同月少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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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長蕭澤頤早前提及農曆新年期間「抄牌」會酌情處理,但大年初一仍見不少地方有警員抄牌。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沒有備存農曆年假期每日發出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數字,但今年1月發出239686張違泊告票,比去年1月發出的「牛肉乾」數量少逾9%。

警方指,去年1月,警方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共發出263730張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今年1月則發出239686張通知書,即日均7732張。

警方重申,「道路安全」是警隊首要行動項目之一,目的是減低交通意外,保障市民安全。交通執法絕對是以成果為本,而非用執法數字來衡量。警方在不影響道路安全下可行使酌情權處理,但遇到嚴重違泊的情況,甚至對行人構成危險,則必定要執法。警方不能因應個別日子或活動而容許影響道路使用者,甚至有機會導致交通意外的不負責任泊車行為。警方會持續透過交通執法和與持份者通力合作,確保道路安全及交通暢通,以達致「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愛」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