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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來港「兩腳金獅」到處逗利市 涉未經准許舞獅被捕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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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港多區都有市民見到「舞獅二人組」到處拜年「逗利市」,網上片段見到其中一人負責舞獅,一人手持鑼鼓。警方昨(15日)於柴灣見到懷疑涉案人士再次舞獅,即場拘捕一名51歲四川男子,涉嫌沒有許可證而在公衆地方舞獅,並於他身上檢獲兩封分別10元及20元的利市。

據了解,被捕51歲四川漢姓唐,年初二(11日)以旅客身份經羅湖獨自來港,獲准逗留至本月18日。昨午3時許警員於柴灣怡泰街休憩處附近巡邏時,發現唐男身穿黃色舞獅服裝,配有鑼和木棍,見到警察後迅速逃去。警員其後再於柴灣路調查,發現唐男於數間食店外獨自表演舞獅,有兩人向他派利市。警員截停並拘捕唐男。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C條規定,除獲警務處處長豁免的人士,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組織或參與舞獅、舞龍、舞麒麟、或任何附隨的武術表演,均要按照警務處處長所發出的許可證的條件進行。

2022年底曾有議員於立法會詢問有關對舞獅、舞龍、舞麒麟的規管,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答指,有關政策的目的是為防止不法分子牽涉這類活動,並確保這些活動不會影響公共秩序,包括導致交通擠塞、噪音滋擾,或為公眾帶來其他不便或影響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