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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警2002年擬蘭桂坊裝CCTV 議員質疑損私隱增警權終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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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早於2002年計劃在中環蘭桂坊公眾地方設閉路電視,以防止罪案及管制人群,惟遭議員質疑涉個人私隱及自由,不必要地增加警權,警方同意進一步諮詢商戶、區議會及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計劃最終擱置。

翻查立法會文件,警方2002年計劃在蘭桂坊設置9部室外攝錄機,鏡頭可以放大、搖動及傾側,畫面傳送到中央監察點,警方在節日及活動時直接監控,片段保留3個月,並在探討成效後考慮推展至其他人流較多地方。計劃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建制派及民主派議員質疑蘭桂坊罪案率不高,關注私隱及諮詢持份者情况。私隱專員公署委託港大做民意調查,結果顯示要在高犯罪率的地方並指明攝影機運作時間,才能令人信服。

至2008年,旺角行人專用區接連發生投擲腐蝕液體事件,油尖旺區議會翌年通過撥款,在西洋菜南街安裝閉路電視鏡頭,並制定操作指引,列明當區民政處須定期致函提醒攝錄範圍內的大廈,以及警方申請提取錄像的安排等。當年由民主派主導的區議會於2020年通過拆除「天眼」,惟民政處稱收到意見希望保留。處方於2021年的檢討報告提到,公眾必須得知有關地點已設置閉路電視,否則會減低阻嚇力。

2019年「智慧燈柱」攝錄同擱置

另外,政府2019年推行「智慧燈柱」計劃,環保署原計劃利用燈柱攝錄機偵測非法傾倒廢物,運輸署亦擬設車牌自動識別、視像探測器以監察交通狀况,有關功能在公眾關注下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