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六四煽惑集結案 鄒幸彤刑期上訴被駁回 (14:38)

發佈於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2021年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案,律政司早前終極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恢復鄒幸彤的定罪,發還予原訟庭處理刑期上訴。原訟庭法官張慧玲今(21日)駁回鄒幸彤的刑期上訴,鄒須繼續服刑。

鄒幸彤原審時裁定煽惑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其後上訴得直,律政司不服提終極上訴。終院5名法官今年1月一致裁定律政司勝訴,發還予原訟庭法官張慧玲處理刑期上訴。除了煽惑集結案的刑期未服畢,鄒幸彤仍有另案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