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學者稱海外合作有顧慮 「怎知對方資金源?」

發佈於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鄧炳強早前表明「境外干預」罪下的境外勢力不包括學術機構,不影響學術研究。不過,有學者認為日後海外合作、交流或有顧慮。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關注,不少學者接受國際非政府組織和私人基金會資助,是否屬境外勢力。他又憂慮,倘本地學者與外國學術機構或學者合作,而對方接受境外勢力資助,會否受到牽連。

多研究受私人基金資助 盼政府釐清

據境外干預罪立法建議,接受資助、合作等均屬於「配合境外勢力」行為。李立峯認為,不少研究項目接受國際非政府組織和私人基金會資助,舉例美國福特基金會資助不少研究如人權項目,冀當局釐清這些機構是否境外勢力。

李立峯表示,儘管當局稱外國學術機構不屬境外勢力,若該機構與外國政府或政黨有聯繫,學者接受其資助會否違法。「我與外國大學機構合作,我不會檢查它的資助來源吧?我怎會知道呢?正常情况下是不會去理會的。」他續指出,與外國學者合作,對方可能獲取資助,「香港學者與台灣學者合作,台灣學者拿蔣經國基金會(資助),這又算不算?」期望政府解說。

李立峯認為,獲外國非學術機構資助、批判本地政策的研究,在《港區國安法》框架不會違法,惟擔心日後觸犯新訂境外干預罪,學者多少會有顧慮。對於政府多番強調入罪需「三連中」,李立峯反駁「正常做新聞工作、學術工作,不應該是不容易中,應該是幾乎無可能中,中的機會應是無限趨近零」。

保安局長鄧炳強昨日提及境外干預罪,指明要有3個要素,包括要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當行為、去達干預效果,還要有犯罪意圖才會違法,「一般跟外國團體進行交流活動是絕對不會有誤墮法網的情况」。

陳家洛料人文社科法律首當其衝

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則預期,不少學者會擔憂與海外機構合作誤墮法網,加上今次立法具域外效力,海外學者也可能有顧慮,長遠影響本港學術界國際化。他預期,人文和社會科學、法律、中國和本地研究的學者將首當其衝。

民研:續在法律框架內與海外合作

香港民研過去曾被建制報章批評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資助,民研主席兼行政總裁鍾庭耀表示,從無收取「海外政治獻金」,運作一向透明,與海外機構合作的研究項目亦有交代。鍾說,民研會訂立更多內部守則和管理系統避免觸碰「紅線」,對於日後會否繼續與海外機構合作,他說會繼續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並期望政府以科學方法蒐集更多真實的民意數據,了解市民真正憂慮。

(透視23條系列.境外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