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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不認同以《蘋果》名義籲美關注港國安法 與黎商討 陳沛敏:黎智英堅持一人一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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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30日審訊,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第9日作供,並提到《蘋果》2020年5月於頭版刊登〈一人一信救香港〉計劃內容,認為以公司名義發起行動不當,為此曾與黎智英商討,惟黎堅持己見,「佢(黎)大致都係覺得咁樣做先有用囉,佢咁樣嘅方法先有用」;在黎堅持下,《蘋果》之後再兩度刊登計劃內容。

明報記者

控方指自2020年5月,消息稱人大常委將就《國安法》立法,《蘋果》同月24日於頭版發布〈一人一信救香港〉計劃內容,陳沛敏稱前一天黎「突然提出呢個idea(主意)」,呼籲公眾去信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陳憶述當日接近中午知悉計劃,特意提早回公司了解,「因為對於呢件事,我唔係好認同」,她認為以《蘋果》的名義發起不適當,「想搞清楚係咪一定要咁做」。

曾提議黎私人名義落廣告被拒

刊載後黎指李柱銘不同意計劃

陳續稱,當日她曾與時任社長張劍虹和黎商量,其間問黎為何不以私人名義在《蘋果》落廣告,不過黎表現得「好堅定要做呢樣嘢」,「都係無聽到、無接受我嘅建議」。她再單獨接觸張劍虹,感覺張亦不是十分熱中。控方詢問黎發起行動的目的為何?陳供稱黎冀特朗普關注國安法立法,「然後可能唔知做啲咩去阻止呢件事發生」。

陳特別提到24日刊出計劃內容後,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撰文批評《蘋果》做法。她將黃的觀點轉達給黎,望不要再推動計劃,然而黎的態度無變,回覆她表明不同意黃觀點,並稱「我知道許多人都不同意這樣做,包括『Martin』」;陳表示「Martin」即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控方指,《蘋果》及後於5月25日及27日均在報紙再刊登有關行動的內容,陳表示「因為黎生堅持」。

刊載當日有人示威

官問:刻意還是巧合

控方呈遞《蘋果》在5月24日的頭版發布〈一人一信救香港〉翌日,即25日以頭版報道〈萬人上街 再響逆權號角無懼惡法反惡法〉。法官李運騰詢問,在刊登前者時,陳是否知悉該天有示威活動?這是刻意還是巧合?陳回答當時周末不時有人上街,「黎生又冇講佢特登揀嗰日原因係因為佢預計到有示威活動」。

控方續問,張劍虹6月成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陳沛敏為成員之一,但黎不是。陳解釋若黎在該群組,「基本上變咗佢個意思就會主導晒所有人嘅意見,變咗唔係一個討論」。

控方展示時任總編輯羅偉光6月26日在群組發信息提出4類文章必須加上記者署名,包括A1及要聞版面。陳指信息討論列出撰稿記者署名的安排,針對國安法實施,有同事擔心若報道「示威場面有問題嘅字句」,加上署名會招來法律後果,但亦有同事認為應保留署名。

國安法生效日頭版報道「兩制蓋棺」

指標題按黎「一路嘅意見諗出嚟」

《蘋果》在國安法生效的7月1日發布頭版報道〈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配上一幅中國國旗遮蓋一個身影的圖片。陳稱標題「可以話係根據黎生一路對國安法個意見諗出嚟」。李官關注報道刊登於頭版,為何不見記者署名?陳回答有些特別情况,如記者不想署名可向主管提出,再由主管決定。

【案件編號:HCCC 51/22】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