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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的士奪兩命司機囚8年終身停牌 大埔剷安全島撞人群 運署事後裝衝燈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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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埔廣福道2021年8月發生嚴重致命車禍,紅色的士「抽頭」越線超過前方因紅燈停車等候的兩輛車,再切回原線時失控剷上安全島,撞向過路人群釀成2死8傷。的士司機早前承認兩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在高院被判監禁8年,終身停牌。法官陳慶偉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惋惜、不安及震驚的交通意外,肇事司機切線加速、無煞車意圖,即使他不是刻意撞向行人,導致傷亡是在預料之中。

控方索被告紀錄 運署無直接回覆

官質疑是否「唔想回答」

被告莫培華(現66歲)任職司機,案發時兼職駕駛的士。法官甫開庭關注,控方向運輸署索取被告的道路交通紀錄不獲直接回應,運輸署僅稱5年前的扣分紀錄可以取消,而非經已取消。法官質疑運輸署長方面是否「唔想回答」,控方表示「用咗好多努力」要求下才取得運輸署白紙黑字的答覆。法官聞言稱,下次有機會傳召他到庭作供;又指現場設有交通黑點標誌,加上嚴重車禍,建議運輸署設置衝燈相機。

運輸署回覆查詢稱,案發後已實行交通改善措施,包括於安全島加設護柱及路緣髹上黑白間條,並在往返行車線中間的雙白線加設斜影線及膠柱,提醒駕駛者不可跨越雙白線。另在交通燈安裝背板及加大燈號、增設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擴闊行人過路處。署方亦已在有關地點安裝衝燈相機。

另外,法官判刑時提及,事發2021年8月22日早上,被告沿廣福道駕駛紅的西行,當交通燈亮紅燈,行人陸續魚貫而出過馬路。被告前方不是貨車而是綠的,視線沒受阻,但他未有停車,加速「爬頭」,越過雙白線切入迎面東行逆線。被告增至時速約50公里及切回原本行車線,紅的隨即撞向安全島,輾壓一支交通燈,可見衝力不小。被告酒精呼氣和藥物測試結果均呈陰性。

被告駕駛40年 3次違規紀錄

案情指,事件導致59歲男士腦組織被擠出顱腔,當場死亡;63歲女士的胸部和脊柱受傷,翌日不治。另外4人傷勢嚴重,其中4歲男童腦出血,37歲孕婦顱骨骨折和腦內血腫。法官認為,唯一慶幸的是受傷孕婦平安誕下嬰兒;以被告有40多年駕駛經驗而言,3次違規交通紀錄不算差,子女為他撰寫求情信。

法官指出,被告原本以時速32公里駕車,但他切線加速無意圖煞車,可預料引致他人傷亡。被告事後也沒向警方或經律師解釋原因。法官就誤殺罪及危駕致傷罪分別以12年及4年為量刑起點,扣除認罪三分之一刑期,全數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HCCC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