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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鄧炳強不點名批評後 高層討論用字不改報道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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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昨早繼續接受控方主問時供稱,高層曾在通訊群組討論報道字眼及內容是否需要更改,尤其在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後,擔心若不謹慎用字,「會唔會觸犯鄧炳強講嗰啲情况」,但最終《蘋果》無更改報道的「大方向」,因為直至停刊前一個月,「我哋都無被直接指控我哋啲新聞報道係有問題」。

憂不謹慎會觸犯鄧所述情况

控方展示2021年4月16日《蘋果日報》刊出的〈鄧炳強恫嚇傳媒:違國安要付代價 《蘋果》總編質疑鋪路嚴厲打壓〉,報道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誤導、炒作、利用報道分化人心」。翌日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開設「應變小組」群組,當時同事之間擔心在社會氣氛和新法律環境下會有問題,加上鄧炳強的發言,「如果我哋唔再謹慎啲用字,會唔會觸犯鄧炳強講嗰啲情况?」

但陳亦提到,由黎智英被捕、還押,及至2021年5月的員工大會,「我哋都無被直接指控我哋啲新聞報道係有問題」,因此不曾更改報道角度。

請辭數天未生效

「當時公司好混亂」

控方又展示6月20日刊出的〈新聞工作者首涉國安法陷獄 張劍虹、羅偉光還押〉,陳在當中稱「報紙今日會如常出街」,並透露自己暫未辭職。陳庭上稱她當日口頭上向時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葉一堅請辭,但辭職申請直至24日停刊當日尚未生效,因為「公司當時入面係好混亂」,「連咩人可以批我張form(申請表),佢哋都唔知道可以點處理」。

《蘋果》在6月24日停刊當日出版100萬份報紙,陳表示發行部同事提到會有很多市民購買,「因為佢係最後一份」,公司較高級的同事亦建議印100萬份。

陳庭上同意她批准這個印量,但稱當時身分「有啲尷尬」,因當時她已請辭,正在公司收拾物品,當同事告知她時,「我咪話OK,OK幾好吖,咪100萬份囉」。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