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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宗:析解「講你又唔聽又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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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以下情景,道聽塗說。

(1)志願團體召開高峰論壇,主題是殘疾人士進出公共場所遇到的困難。出席的有一名是身兼N份公職的學者。當有社工質疑政府這幾年好像對此議題不再積極時,那名學者鏗鏘有聲說:我數年前已開始與某某傷健團體合作、聯絡並討論這事,議題仍是焦點,大家不用擔心。提出問題的社工冷冷地說:某某團體已於去年底因缺乏資源,無人接手,關門大吉了。全場靜默。更精彩的是,幾個月後,另一會議,同一討論,那學者又(對,「又」)拿出他與某某團體合作的事來證明殘疾人士出入場所仍是政府關注的熱議題,完全忘了他的所謂合作伙伴已壽終正寢。

(2)一個受資助機構接到傳媒查詢,被指協助性侵受害人不力。機構辦事人在檢討會議上義正辭嚴指出:我們的處理依足既定程序,並無出錯。獨立董事立即指出:現在受害人不滿意,她的感受是否無的放矢?明顯不。那,機構有否審視現行程序是否過時?又或者,程序是否根本就充滿問題?無人回應。5秒默然之後,會議立即轉討論另一議題,即如何回應記者「入Q」及如何掘出吹哨人。

對於經常參與社會事務(尤其是保護弱勢)的人,對所提及的情景不會陌生吧。機構辦事人總是似乎不知道當下做法及背後政策方針有所欠缺;他人好心提醒,辦事人不是失憶繼續以往行事模式,就是一副poker face不回應。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機構的辦事人都勤力非常,例如處理求助的宗數愈來愈多及所需時間都愈來愈短,每年表現都完成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KPI),成績亮麗——雖然這些KPI大都是自設的。

太多啦啦隊 不自覺混雜超我本我

換言之,公營機構不是不用功,只是超堅持蕭規曹隨。人所共知,時代變遷,社會價值觀演化,一直持之有效的機制及理念,當然不可永續。例如2023年5月,屯門有父親因自己體弱,想謀殺自幼患腦病的女兒不成,然後自殺;同年9月,有一對智障兄弟因母親入院活活餓死;同年10月,抑鬱症母親刺傷智障雙生兒,那名女士事發前曾聯絡社工,透露自己壓力爆煲;2024年2月,北角有男子因照顧患病妻子感壓力跳樓。每次悲劇發生後,政府總是立時提供支援,卻始終沒有反省既定的處理程序。但,就是現行處事方式阻止不了悲劇發生,程序應即時檢討。即便加多服務類別及人手,只要處理程序不變,有需要協助的弱勢依然無可能得到關注。

究竟是什麼心理障礙,令這幫勤奮的辦事人拒絕聆聽、拒絕反省呢?

按照心理分析大師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的理論,人類精神狀態分3個部分:(1)本我,即無以名狀的原始欲望,不理性,只按快感原則運作;(2)超我,即客觀理性道德律法;及(3)自我,那是但求生存的妥協機制,是本我和超我衝突的調解員。

如果三者勢均力敵、協作和諧的話,一個機構辦事人應在浸沉於達成KPI的快感(本我)之餘,亦會明白因社會改變而必須批判、適時檢討及改善現行程序的必要(超我);當然,在自我批判時亦會顧及現實的局限(自我,如設施效用、公眾觀感、財政及人手限制)。

可是,當下社會彷彿不再存在強力的他者批判聲音,負責妥協的自我不再活躍甚至消失。而自我太弱時,人通常會焦慮,譬如機構辦事人為求達到KPI,不理程序怕被追究;或倒過來,太按程序因此不達標,他都會內疚擔心。那是超我與本我仍然清晰二元對立的結果。

但只要辦事人位高權重、掌握資源,身旁只有數量龐大的啦啦隊時,他的超我與本我便不自覺混雜。換言之,在自制規則、自定目標的情况下,不用自我檢討或反省帶來的開心庸懶,及不斷完成KPI的滿足,只會不斷證明現行政策制度運作良好,不幸的意外只屬極少數的千年一遇,其他人的溫馨提示基本不值一顧;辦事人責任已完,mission accomplished。

既定程序非免責條款

宜放下身段適時反省

易言之,辦事人堅信因循前例就是有效免責條款,將暴露程序缺失的事件約化為例外之例外,表面上是「有所為」,實際上是懶惰地避免反省政策視點。這自然不能防止愈來愈多、愈來愈猛的意外持續發生。結果就是慢慢磨滅過去累積的威信、誠信。

弗洛依德的分析當然有局限。文化發展土壤不同,令硬移植、硬挪用分析未必適合不在話下,且邏輯上亦無可能唯有他者反對,人類(包括機構辦事人)才會演化及進步。(傳統)道家似乎可以提供一個超越弗洛依德視角,並解決本我欲望帶來困境的辦法。道家大哲莊子認為因為各人(不自覺)執著「名」(如辦事人的名銜及權威),原本無害的政策審視就易淪為政治鬥氣平台。

要尋回初心、與眾生同呼同吸,便須放下自持執著和自以為是的智慧、知識及世界觀,學習「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智」(莊子《大宗師》),開放自己,學習感受、尊重及承認各人差異和智慧;並由此角度起動,經常自我反省,務求各項行政程序及服務措施適時改善、更貼地氣(劉滄龍,2022)。例如機構辦事人會見市民時,不應只是解釋自己難處並為政策辯護,也要迅速並到位回應眾生的期望;更重要的是不停突破已有框架,由多元角度批判審視、改善政策和相應執行機制。

必須公平一點:弗洛依德理論也好,莊子思想也好,其實不止適用批判辦事人的固執及無知,同樣亦適用於審視批判者——批判者須無時無刻自省:是否只為達到自己目標及聲譽(本我或「名」),卻完全忽略辦事人面對的客觀局限(如其他眾生的要求、人手不足或資料不夠等)。只會嗆聲大力呼叫:「其他地區有這樣法律、政策,香港為什麼還要等?為什麼做不到?」徒令自己論點脫離現實,事情還原成鬥氣平台。記住,「講咗唔聽唔改」可以是任何人犯的錯。

延伸閱讀:

.劉滄龍(2022)《內在他者:莊子、尼采》,新北:聯經

.Sigmund Freud (1990), The Ego and the Id. New York: W. W. Norton

作者是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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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