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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兩度安排癌症病人代索保險賠償 女子判囚32個月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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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進出口公司女助理,涉安排胃癌病人冒充自己在港求醫,向本港保險公司申請索償後被拒。女助理的胞姊其後確診卵巢癌,她以同一手法安排胞姊來港求診,嘗試索償。女助理今(4日)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判囚32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未曾支付保費,僅配合兄長和保險代理行事。法官質疑,被告不必支付保費,就可獲得賠償金,「會唔會咁天真,覺得咁大隻蛤乸隨街跳?」

女被告廖小伊(現45歲)今於暫代區院的西九龍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從未向友邦保險支付一分一亳,其保費由胞兄廖薜腱代為繳交,被告對胞兄和另一被告、友邦前保險代理王家強的犯罪計劃不知情,僅按指示將身分證交出,讓別人冒充身分求醫和索賠。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指,被告是保單持有人和索償人,如被告沒有參與其中,欺詐計劃不會成事,加上她多次來港將身分證借予別人,必然知道涉不軌企圖。鄭官又指,她首次索償失敗後沒有知難而退,反而再次犯案,兩罪索償額逾67萬元美金(折合約528萬港元),對保險公司造成潛在損失,故判囚32個月。

案情指,被告2017年經王家強安排,向友邦保險購入危疾保。被告胞兄廖薜腱曾用手機通知王,稱已招攬一名胃癌病人假裝成被告來港求診。該病人於2018年抵港,被告把自己的身分證交出,該人在港接受醫療檢驗。被告最終被揭發沒有患癌跡象,其索償申請被拒。另於2019年,被告胞姊廖小清被診斷患卵巢癌,胞姊以被告的身分來港求醫。被告提出另一次危疾索償,遭暫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