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觀點

梁敬國:促進良性競爭 保障本地承建商

發佈於

【明報文章】香港的建築市場一向對外地及本地承建商一視同仁,多年來,政府推出了不同措施改革承建商名冊制度,藉以吸引更多非本地的承建商進入本地建造業市場,提升競爭力。然而,去年12月發展局修訂了《承建商管理手冊》第2.3.1段及附錄2A的規定,宣布認可非本地承建商憑藉外地合約經驗直接申請進入丙組(確定級別)。

事實上,修改前的制度已經為非本地經驗的企業提供了進入香港市場的渠道,他們需在「試用期」內圓滿完成適當的工程合約,累積經驗,適應本地法規及行業運作等,才可根據確認標準申請取得確認身分(與本地承建商相同)。對於外地及本地承建商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公平制度,因為申請公司必須一步步親自實踐,令政府信納表現良好者才能晉升。

中小型承建商生存空間或再受擠壓

針對是次修訂允許沒有任何本地合約經驗的承建商直接進入丙組(確定級別)承接公共合約工程,業界有聲音認為是不利行業體系持續發展。筆者觀察到,過去就曾出現外地承建商在工程未完成時便整個集團撤離香港,結果需由其他本地承建商「執手尾」,亦造成社會成本不必要的增加,納稅人只能無辜承擔。而且外來承建商亦不熟知本地建築模式,貿然讓他們加入本已「僧多粥少」的建造業,難免令社會對其施工過程、項目質素、工人管理、安全及環保水平等存疑。

雖然香港經濟在去年出現復蘇迹象,但外圍環境及地緣政治仍充滿挑戰及不確定因素,例如金融狀况偏緊、經濟不明朗等,業內不少人士對當局是次低調修訂上述規定感到不解,業界亦憂慮中小型承建商的生存空間進一步受到擠壓,不利孕育本地承建商成長,難以透過參與大型工程累積經驗,繼而局限其承接工程的種類及規模,形成惡性循環。

促進建造業持續發展

持續投資在關鍵的基建工程,除了滿足社會需要,亦有助維持香港競爭力,所以提升企業能力和促進建造業的健康發展至為重要。因此,針對引進外來承建商此一議題,考慮到相關承建商過往沒有任何地盤安全表現及環境許可經驗,亦無履行社會及行業責任,例如投放資源做培訓工作,當局宜在評審標書相關項目中不給予評分(而非給予平均分數),此舉才能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除了面對外來競爭,有些中小型承建商亦受行業偏重大型承建商所影響,如果當局未能針對根本成因對症下藥,理順行業生態環境,改善歸邊及單一化現象,確保每一個持份者能公平競爭,將不利行業和香港整體利益。只有悉心聆聽業界困難所在,提供更到位的支援,包括扶持以中小企為主的本地承建商發展,從而促使良性競爭及多元化發展,才可為行業人才創造更多發展空間。

作者是香港建造商會執行總監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梁敬國]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