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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政府指非法操練罪應規管所有中國公民 研豁免移居後須強制服役者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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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中,建議保留現行非法操練罪。政府向立法會交代諮詢結果的文件中表示,由於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一般而言,具有外國國籍的非中國公民在該外國政府武裝部隊服務,才可獲豁免於非法操練罪,而擁有中國國籍的香港居民除非申請及獲批退出中國籍,否則仍是中國公民及香港居民。政府同時會考慮,豁免已移居外國並按當地法律須參與軍隊或服兵役的人。

政府又指出,雖然建議罪行擴大至外地操練行為,但只會涵蓋與境外勢力有關的軍事練習,休閒射擊或野戰遊戲(war game)並不會犯罪。

根據諮詢文件,叛國、隱匿叛國及叛逆性質罪行列明涵蓋中國公民。政府在文件中引述有意見贊成叛國罪限於中國公民,且應有明確定義;也有意見憂慮只涵蓋中國公民,可能導致「壞份子免卻罪行及刑罰」,因中上層社會持外國護照較多,且原來叛逆罪主體是「任何人」。政府回應時維持諮詢文件看法,建議香港境內干犯叛國罪適用中國公民,並引述中國《國籍法》中中國公民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