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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指引 告解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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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天主教對俗稱告解的「懺悔聖事」有清晰指引,其中香港教區於2017年3月由時任香港主教湯漢樞機頒布《懺悔聖事牧民指引》,訂明相關人員要對告解內容保密。

《懺悔聖事牧民指引》規定,有經常權力聽告解的神職人員,包括首次獲香港教區任命在修會或使徒生活團的司鐸,要以香港為住所、獲香港主教授權等。在正常情况下,聽告解應在聖堂、修和室或告解亭進行,有必要時可經由翻譯告解,惟翻譯者及相關人士均須保守秘密。

由教區視聽中心設立的「公教頻道」網頁,於2019年曾發表文章引述梵蒂岡立場,指在面對構成刑事罪行的情况,「絕不允許強迫懺悔者在向司法機關自首,才給以赦罪」,並強調必須確定告解對話保密。該文章舉例,澳洲皇家委員會當時建議在性侵案件上「破壞告解聖事的保密性」,梵蒂岡認為保密原則應予堅持。

(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