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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未先修12C規劃指引 學者質疑違原則 科技城草圖刊憲捱批 政府消息:免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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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田科技城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昨刊憲,公眾可就草圖申述,為期兩個月,至5月8日。草圖中擬發展範圍涉約247公頃「濕地緩衝區」及「濕地保育區」,上月23日城規會會議原定同時通過修訂「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12C」(見另稿),擬將其從后海灣保護區剔除,惟經9小時討論,城規會主席、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稱可待草圖法定規劃程序完成才處理12C。有城市規劃師質疑,刊憲草圖未經考慮並違背12C要求,政府應先說服委員同意修訂12C才將草圖刊憲。政府消息稱,先完成草圖法定規劃程序才考慮修訂12C,可免「一改再改」。

12C是城規會公布的規劃指引,若有關規劃申請涉「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城規會需參考指引考慮應否批准,如若在保育區內發展,須提交生態影響評估報告,證明發展不令濕地功能淨減少。上述城規會會議上,部分委員總結發言稱,當局未能說服擬建的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如何能有效達致濕地生態功能或承載力不會淨減少,最後提出反對。

規劃署:程序沒不妥不合理

規劃署回覆查詢稱,先處理大綱圖然後考慮12C修訂,程序上沒有不妥或不合理。署方解釋,隨着制訂新田科技城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以及擬議發展的生態影響在環評報告中獲妥善評估和處理,故須對12C作相應修訂,以將新田科技城剔出「濕地緩衝區」和「濕地保育區」界線;正如何珮玲當天所稱,考慮到委員意見,加上環保團體似對12C修訂有所誤解,故決定待大綱圖通過後才處理12C的修訂。

消息稱城規只同意展示 非贊同草圖

政府消息稱,上次城規會只同意草圖是適合向公眾展示,非贊同(endorse)草圖,未來兩個月諮詢期蒐集公眾意見後,城規會須再討論是否通過草圖抑或更改;而將處理12C延至完成規劃程序後,可避免再度修訂「濕地緩衝區」及「濕地保育區」範圍。消息又稱,草圖才是「主」,現時該用地應不會再有其他人申請改劃,故當局做法並無大問題。

另一消息人士稱,當日會上城規會委員較多從規劃發展考慮,但相信另一關鍵「關卡」,是本月18日的環諮會會議,屆時將有更多濕地保育方面討論,考慮是否通過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故延後處理12C修訂是適當安排。

本報日前向5名當日出席會議的城規會委員查詢,3人不回應,均建議記者向城規會秘書處查詢;一人未回覆;唯一回應的是浸大生物系系主任黃煥忠。黃說若公眾諮詢期間有人提出重大憂慮,城規會將再考慮是否接納意見並修改草圖,待通過草圖後再處理12C,程序屬正常。

學者:政府應先說服委員才刊憲

中大地理資源管理學系教授、城市研究課程主任伍美琴表示,12C是由城規會訂立的規劃指引,促進(facilitate)委員決定應否批准在「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內的規劃申請,而現時政府草擬的大綱圖違反12C的原則。她說「濕地保育區」的規劃意向是保育,不應有任何發展,理論上政府應先說服委員該發展不違反12C的原則,否則不應刊憲。她說,修改12C是改變重要的保育原則,認同會議當天委員侯智恒所稱,目前正值氣候變化年代,有關決定不明智。

憂修12C 3環團未收當局約見

7個環團於城規會會議前一天曾聯署去信會方,表達對修改12C的憂慮,其後何珮玲稱會找機會向他們解釋。有份聯署的長春社、綠色和平、香港觀鳥會均回應稱,至昨日未收到當局安排約見。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說,刊憲的草圖不符合12C原則,無論如何也不應將「濕地緩衝區」和「濕地保育區」範圍剔出,擔心該地塊日後任何規劃申請也不再需要考慮保育原則。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