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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活動罪」管AI教唆 議員關注金融設施受保障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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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新增「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行,包括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安。立法會九龍中議員楊永杰問到,如果有人透過生成式人工智能(AI)工具教唆用家分裂國家或暴動等,政府會如何處理。政府官員表示倘透過設計程式危害國安,已受草案規管。多名議員則關注金融設施及系統會否受到保障。

《維護國安條例草案》禁止任何人在沒有合法權限下,以某電腦或電子系統作出危害國安行為。楊永杰指曾經有AI生成的內容教唆用家刺殺領導人,關注程式設計者導致AI教唆分裂國家、暴動等行為,條例草案能否處理。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表示,條文不限使用電腦或電子系統所作的行為,相信設計程式同樣受規管。

「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亦禁止損壞或削弱公共基礎設施,經民聯商界一議員林健鋒關注金融基礎設施如聯交所是否獲保障。自由黨飲食界張宇人指以往有「大鱷」衝擊港元,亦有人呼籲禁止本港使用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WIFT),問到法例能否針對這些行為。廖李可期回應稱當局會再研究,認為定義有彈性,能包括需要涵蓋的基礎設施。

禁披看似機密資料 針對公僕放流料

23條立法新增禁止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罪行,律政司長林定國會上表示,有關罪行旨在針對公職人員「放流料」,透過發放看似真實的假消息導致社會混亂。對如何界定「看來屬機密事項」,當局稱難以訂下具體考慮因素,要審視整體情况。

沒犯罪意圖 誤闖禁地不觸間諜罪

另外,法案委員會昨討論間諜活動罪時,多名議員關注如果市民誤闖禁地會否違法。保安局長鄧炳強稱,曾有市民遠足誤闖禁地,如果沒有危害國安意圖,被警告後離開,就不會觸犯間諜罪。至於在禁地外拍攝,他說市民如果只是「影風景」,沒犯罪意圖,同樣不會犯間諜罪。

間諜活動罪禁止任何人勾結境外勢力發布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廖李可期指出本港曾發生類似情况,結果導致嚴重後果,認為要增設罪行「以正視聽」。委員會主席廖長江關注,虛假或誤導陳述僅限於條文定義,質疑如果有人發表條文規定以外的虛假或誤導陳述就不會違法,當局回應稱會檢視條文。

(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