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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建政75年選功勳 通知強調提名「十八大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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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做好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提名評選工作。通知指出,黨中央決定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之際,展開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評選頒授,表彰一批為國家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

新華社昨報道,通知明確提名評選工作總體要求,通過最高規格褒獎為國家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推動全社會見賢思齊、崇尚英雄。為國家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均可被提名,符合條件的已故人員可追授。

通知指出,「共和國勳章」提名人選應是為國家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勳,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友誼勳章」提名人選應是對華長期友好,具有良好聲譽的外國人。「國家榮譽稱號」提名人選應是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通知並特別指出,相關提名人選應是在中共「十八大以來」的傑出人士。通知還明確了提名評選程序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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