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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當局擬賦權為護國安訂附屬法例 鄧炳強稱內容不會超越主體法例範圍 不會胡亂立例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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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的草案修正案列明,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為維護國家安全所需,並為更有效實施23條、國安法及人大常委會於2022年就國安法解釋,而訂立附屬法例。保安局長鄧炳強今表示,留意到有人刻意抹黑。他強調不會「亂咁立例」,而且訂立附屬法例的方式在本港常見,內容不會超越主體法例範圍。

鄧舉例指,條例草案中提及政府可為審理維護國家安全案件人士提供安全保護,當局就可透過附屬法例,向有關人士提供安全屋及人身保護,但當局不會透過附屬法例延長扣留期至超過14天等,因主體法例中已列明羈留期上限。

鄧炳強又指,以「先訂立、後審議」訂立附屬法例的做法普遍,香港今年已訂立超過20條附屬法例,在英美等國亦有相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