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損害主權」外語地名 民政部禁引用擅轉譯 發佈於 6 個月 前 2024 年 3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民政部近日公布《地名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不得直接引用或擅自轉譯可能損害中國領土主張和主權權益的外國語地名。民政部指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重要的基礎作用。這份《辦法》規定了地名方案的編制內容、組織實施和變更程序,細化地名羅馬字母拼寫、地名用字讀音審定、少數民族語地名和外國語地名漢字譯寫及標準漢字譯名使用等要求。 (「中國民政」公眾號) 相關文章: Up Next 親人重生變產業 淘寶起價40元 不要錯過 消費者權益日央視揭亂象 網民質疑避重就輕做樣子 預製菜加料垃圾肉 滅火筒減料不滅火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