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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立法會二讀通過條例草案 將審議修正案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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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加開特別會議,恢復二讀辯論《基本法》23條立法,預計最快同日三讀通過。會議於早上9時展開,下午4時許在不記名投票下,通過條例草案二讀,踏入審議修正案的全體委員會階段。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會上再解釋加開會議的決定,指基於必要性及急切性,以及希望完整地審議條例草案。

根據程序,在恢復二讀及三讀辯論每名議員只可發言一次,時限分別為10分鐘及3分鐘,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議員發言最長5分鐘,次數則不限。今早恢復二讀辯論後,大部分議員發言時間維持於約5分鐘,僅江玉歡及何君堯的發言時間達6分鐘。89名議員之中,除主席梁君彥未發言外,其餘88名議員均有發言。其中議員尚海龍、嚴剛和譚岳衡以普通話發言,民建聯的李慧琼、林琳、周浩鼎、梁熙、新民黨的李梓敬、何敬康,以及議員劉智鵬則以英文發言。

議員管浩鳴認為,任何政府動用國安法,均屬極少數及不想出現的情况,「因為係一件好丟架嘅事情,有辱我哋國家嘅體面,亦都傷害民族嘅精神,所以市民千祈唔好諗着『點解政府要咁急去通過立法』,其實背後既用意只係希望盡快保障廣大市民福祉,並唔係打算隨便去捉捕大家」,冀市民亦毋須過份擔心。工聯會議員鄧家彪亦引述街坊意見指,若本港早在2003年為23條立法,香港發展就不會如此緩慢,「黑暴」、「港獨」無可能萌芽。鄧家彪相信,23條立法後,「黑暴」不可能重臨,香港可集中精力,並以更自由、更開放、更創新姿態發展經濟,排解民生憂難。

自稱非建制派議員狄志遠亦表明「誠意支持23條立法」,他稱同意立法屬歷史時刻,不單標誌國家安全受到保障,亦代表本港在國家安全的基礎下,可以更放心發展,「如鷹展翅翱翔」。狄指歡迎政府多次表明法例會依循兩份國際公約,保障香港人的人權自由,認為代表國安法律不會阻礙港人享有應有的人權和自由。

狄志遠認為,香港過去一段時間「在迷霧中摸索」,社會在紛爭中持續內耗,發展停滯不前,形容大家對前景失去信心,立法象徵「現在雲霧已散,大家是時候放下心中矛盾」,為下一代打造更美好生活。他又認為,完成23條立法不是結束,而是新開始,未來政府的工作更具挑戰,「未係慶祝時候」,但為「見到將來」而感到高興。

自由黨議員張宇人指,一國之內本就不應存在不同的國安法律,而中央容許香港自行為國安立法,無疑是創舉,「舉世無雙」,顯示中央對一國兩制最大誠意及對香港市民的最大信任和尊重,相信今次立法對國家重託有所交代,亦對國際社會交代讓人信服的行為標準。他又表示,敢向外國投資者保證,立法過程絕對符合普通法起草的嚴格要求,亦符合兩條適用於香港的國際人權要求,而且法律紅線清晰,罪行涵蓋範圍合情合理。

實政圓桌田北辰形容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他稱2003年立法失敗原因在於部分市民感受不到國家安全受威脅,無「切膚之痛」而反對立法,從而產生誤解和抗拒,在經歴過「黑暗日子」後,大部分市民才知道國家安全威脅無處不在,時刻找機會「發難」,加上香港已進入理性的時代,認為是合適時機立法。

選委界議員謝偉俊在二讀發言時形容,23條立法「終於可以入直路到家鄉」,指草案審議時間不少,認同節奏快是有需要,但留意到節奏「的而且確是史無前例」,關注除了因為政府所言的「早一日得一日」,當中有否特別原因,希望將來市民可以更加充分明白掌握理由、為何要速戰速決。謝表示,事實上現時「國家做事往往都是不跟英美國家、不跟世界所謂強權霸權」的節奏,「我們鍾意做、我們鍾意快、我們鍾意慢,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謝偉俊認為,多名議員發言有引述其他司法地區的國家安全法情况,能令市民較安心,指在23條立法後「只是一個開步」,更重要其後向市民的解說,在執法上「嚴謹專業」,司法上更自信、無懼制裁及壓力,以普通法傳統處理案件。謝又稱,他曾在佔中事件中在金鐘前線宣讀禁制令、曾想做《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但因鬧出「雙胞胎」而未能成事等,因此香港需要設立國安法例。

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由2月27日至3月14日一共舉行25次會議,當中近50小時討論,議員向政府當局提出超過1000項提問,希望草案可早日獲得通過,完成憲制責任,以填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最後一塊短板」。廖長江以個人身分發言時,指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和「黑暴」令社會付出沉重代價,使市民意識到危害國安的風險,而23條立法正是特區近27年來未做的必答題,「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希望立法後可讓香港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

政務司長陳國基就向議員發信息,呼籲議員投票支持草案,「讓香港能盡快落實這個回歸祖國近27年以來一直還沒有完成的任務。」陳國基指,今次立法過程標誌香港特區切實履行《基本法》的憲制重任,而且行政立法機關群策群力,意義重大。他亦對法案委員會一眾委員連日來盡力審議法案深感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