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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李宇軒:日經曾寄周庭廣告發票 陳梓華墊付2000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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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19日)踏入第48天審訊。李宇軒就第三次眾籌計劃供稱,2019年9月他曾與陳梓華討論要否用有限責任公司(LLC)的銀行帳戶收取籌款,後來不了了之,終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收款。法官李運騰問及該段時間陳梓華是否李與陳一方溝通的唯一橋樑,李表示同意。

陳李墊第三次眾籌開支

至少涉13國18報紙

李宇軒昨日提及第三次眾籌期間在報紙登廣告的情况,根據文件,至少涉及在13個國家、18份報紙登廣告(見表)。李補充,第三次眾籌的廣告開支約633萬港元,當中350萬港元由陳墊付,餘下由李墊付。李提及同年8月14日,《日本經濟新聞》寄電郵給周庭,附上廣告費發票,翌日李聯絡《日經》。李表示該次由陳墊付2000萬日圓,另確認Lais Hotel向西班牙《世界報》支付1.8萬歐元廣告費。

至於眾籌計劃,控方昨日展示部分電郵,顯示李宇軒曾於2019年9月7日草擬一份電郵,向眾籌平台GoFundMe表示他打算更換另一名「有錢人」去收取籌款。李補充,當時知道會由T(陳梓華於Telegram群組所用稱呼)或T身邊的人擔任新收款人。日前證供顯示,李後來才知「有錢人」是Mark Simon。

同月10日,李宇軒寄電郵予GoFundMe職員,問對方可否用有LLC的銀行帳戶收取籌款。李庭上解釋,當時他與陳梓華討論用公司的銀行帳戶收取籌款,故向眾籌平台「問吓得唔得先」。

商有限責任公司收款無果

同月17日,陳在電郵向眾籌平台職員提供收款人資料,當中在「收款人與LLC的關係或角色」的欄目填寫Mark Simon是義工(volunteer),李解釋,是陳按照職員提供的格式填寫資料,但「呢個volunteer同LLC冇關係,因為根本冇LLC」。

同日,李又電郵予眾籌平台確認Simon收款人身分,並提醒職員盡量在同一組電郵(email thread)溝通。李庭上表示,當時有人不小心將寫有Simon個人資料的電郵轉發給已不參與事件的首名「有錢人」,由於涉及Simon的私隱,故李提醒職員盡量在同一組電郵溝通。

指陳是與「陳一方」溝通唯一橋樑

法官李運騰問及該段時間陳梓華是否李與陳一方溝通的唯一橋樑,李表示同意,唯一例外是同年9月時任美國參議員斯科特(Rick Scott)訪港期間,陳介紹李認識Mark Simon,李與Simon直接溝通;但他當時沒將眾籌提款與斯科特訪港聯想起來。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