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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稱制裁非「重光」目的 團隊非人人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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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李宇軒昨稱,「重光團隊」只有一個共識,就是爭取香港民主自由,並否認重光是「為制裁而成立嘅組織」。他提及,團隊刊登中文版廣告會寫「制裁港共」,而英文版用字較中性,用字不同只是想鼓勵對應的讀者踴躍捐款。李另指,他當時發現Mark Simon向眾籌的信託基金歸還的籌款,少於實際應付金額,差額以萬元美金起計,因此李通知陳梓華「還剩低啲錢去trust(信託)度」,但以李所知信託無收回差額。

昨日甫開庭,李澄清其實重光團隊一開始是「鬆散嘅港人組織」,它既無會章,也無會員制度,唯一共識是爭取香港民主自由。李同意有部分成員支持外國制裁,但「我唔同意全部members(成員)同活動都支持制裁,我都唔同意SWHK(重光)係為制裁而成立嘅組織」。

為吸捐款 中英文廣告措辭異

李提及當時團隊商量如何鼓勵公眾踴躍捐款,其後得出共識是中文版廣告用字會較「flowery(辭藻華麗)」,英文版用字較中性,舉例中文版會寫「制裁港共」,英文版會寫「Advocacy for Hong Kong(支持香港)」,李解釋選用「港共」一詞是因為中文讀者會接受「呢個比較charged嘅characterisation(強烈的描述)。」

另有文件顯示,Mark Simon就第三次眾籌代收籌款後,向信託基金Project Hong Kong Trust匯款約120萬美元,惟籌款總額是177萬美元。李表示,Simon作為陳梓華一方的人可以收回墊付的廣告費,惟「加埋佢(陳)墊支呢條數,中間個數都係唔夾」。事後李向陳「幫佢(陳)計咗條數,叫佢還剩低啲錢」,李指差額以萬元美金起計,不多於10萬美元,但以他所知,信托最終沒有收回差額。

李續指,2019年8月團隊就是否繼續登報出現分歧,有意見不合的成員脫離團隊,同年底包括李及陳在內留下來的人均支持「唔登報紙、搞其他活動」。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