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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自願查削成效 倡轉強制 憂義工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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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建議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範圍至自僱者,加強對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的保護,查核機制屬自願性質。嚴重智障人士家長協會主席黎沛薇認為,如果查核機制並非強制推行,擔心保護成效大打折扣,「犯事者一定不會去查核,故自願性質難以確保篩查到犯事者成效」,建議機制轉為強制性質,但同時擔心會影響義工參與活動的意欲。

建議提供「無罪名單」參考

黎沛薇稱,歡迎當局建議擴大查核機制涵蓋範圍,認為有助進一步提升對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的保障。機制第二階段擬擴展至義工,她建議有關部門需要簡化申請,舉例對於規模較小組織而言,未必長期有義工參與服務,有時甚至是拜託組織成員的親友協助,若要求義工提供性罪行定罪紀錄,義工便需繳費及親身到警署提供指紋,在增加時間及金錢成本下,或減低義工參與活動的意願。

黎認為義務工作發展局可扮演更重要角色,日後可提供無性罪行紀錄的義工名單予非牟利組織參考,加快組織物色適合人選參與義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