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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駕男避警截查遭開槍擊傷右肩 入稟向警索償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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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5歲地盤工於2021年在沙田駕駛行車證過期的私家車,遭警方截查時「攝車罅」逃去,撞向多部車輛及一輛警車,終被警長開槍擊中右肩被捕。早前承認危駕等罪判囚的地盤工,昨(26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方,指警長向他的背部開槍導致嚴重身體傷害,構成魯莽或疏忽責任,要求警方賠償損失。

原告孔俊傑(Hung Chun Kit),被告為律政司代表警務處長。入稟狀指,於2021年4月8日,警務人員朝着原告背部開槍令他受嚴重傷害,就其傷勢和損失向被告追討加重及懲罰性損害賠償等。惟入稟狀未有列明賠償金額。

翻查資料,孔俊傑前年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藥後駕駛和無牌駕駛等5罪。庭上提及,孔當時正在帶兩歲女兒到醫院求醫,又提到其傷患是永久,或終身要坐輪椅。法官就他中槍後傷勢嚴重酌情減刑,判監36個月,另停牌3年及須修讀駕駛改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