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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判決逾百錯 浙江諸暨法院啓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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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浙江一宗合同詐騙案的被告人家屬近日稱在判決書中發現逾百處錯誤,浙江諸暨市法院周二(26日)通報稱情况屬實,將依照法定程序糾正,已啟動追責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加強審判管理,提高裁判文書質量。

據「澎湃新聞」報道,諸暨市檢察院指控何華芳涉嫌合同詐騙罪、虛開發票罪,2023年3月一審宣判,被告上訴,2023年11月紹興中院二審開庭。

借款額萬變億 錯別字頻現

據被告人家屬統計,案號為「(2021)浙0681刑初904號之一」的判決書字數共20多萬,其中出現百餘處錯誤,涉及地名、人名、公司名錯誤近30處,涉及證人證辭錯誤30多處,句子中出現錯字40多處,如「北京」誤寫成「背景」、「保利集團」誤寫成「暴力集團」、「手寫備註」誤寫成「首席而被抓」、「法無授權不可為」誤寫成「法律授權不可為」,更將「借款5735019.54元」錯寫成「借款 5735019.54萬元」,一字之差令金額多萬倍。

杭州市一資深律師表示判決書出現錯別字等低級錯誤,法院一般會在判決生效前更正裁定。本案目前正在二審,一審判決尚未生效,法院可通過內部紀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