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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藥店「兩變錢」收貴10倍 海關拘40歲男店員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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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在尖沙嘴拘捕一名40歲藥店男店員,涉嫌以誤導手法令旅客相信中藥材是以兩計價,當有關中藥材被磨粉後,店員才表示是以錢計價,較旅客預期價格高出10倍。現場所見,涉事藥店為「同仁燕窩中西大藥行」。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陳易呈表示,一名內地旅客2月底到尖沙嘴一藥店購買保健品,男店員聲稱事主有健康問題,並推銷雲苓、石斛及水飛薊,事主及後三度查詢藥材的每兩價錢,惟男店員未正面回應,只建議購買若干份量。事主在認為計價單位為兩的情況下決定購買,店員將藥材磨粉後才表示以錢為計價單位,即是較事主預期貴10倍。店員隨即表示會提供折扣,要求支付1.5萬,即每樣藥材二兩,事主雖然不滿,但店員稱已磨粉,經討價還價後,事主支付3000元購買約三分一中藥。據了解,店員指藥材可去濕,藥材樽上有細字標明以錢為單位,但當事主詢問每兩價錢時,店員只回應價錢,並未提及計價單位。

陳易呈表示,海關去年接獲500宗藥房涉斤兩錢問題舉報,約8成涉內地旅客,超過200宗已由快速行動隊處理。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及留意商品的計價單位,並要求更詳細資料,包括所選商品的總價格,再作交易決定。

海關表示,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