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無業男涉非禮繼女判囚4年 官斥行為近乎強姦 (17:32)

發佈於

無業男子於家中牀上時撫摸和指插13歲繼女,繼女擔心發生性行為,最終替繼父手淫。涉案繼父受審後被裁定非禮等兩罪成立,還押至今(5日)在區院判刑。法官練錦鴻指出,被告和繼女在本案之前關係親厚,批評被告利用繼父關係凌辱少女,行為跡近強姦,而且缺德,判他共監禁4年。

被告L.C.K.(現年46歲)被控於2022年1月10日,干犯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兩罪。案情指,被告非禮事主X時遭同牀的兒子察覺,再前往客廳對X有所動作。被告在警誡下曾稱,他只是在牀上自瀆,X不慎沾上精液,練官認為X的證供堅定,沒有理由誣告被告,於是裁定他罪成。

練官今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X當時只有13歲,被告違反誠信及沒肩負責任照顧X,而是藉以年紀、體型及關係凌辱稚齡少女。創傷報告顯示,家境複雜的X患抑鬱和有邊緣人格特質,曾經有自殺及自殘行為,影響她建立人際關係。

練官批評,被告因一己之欲剝奪這名少女正常成長的機會,他首次非禮X時,其兒子在同一牀上,事件對兒子肯定亦造成壞的影響。被告雖然沒使用真正暴力,但他利用作為繼父的感情強行向X施加行為,令X不敢反對和報警,也對她精神情况更為嚴重,需要繼續接受治療。

練官認為,被告背景在量刑時不構成重要的考慮因素,在閱讀家人為他撰寫的求情信後認為沒有減刑理由,又指他的行為不但缺德,亦是犯法,就每罪以監禁3年為量刑起點,終判被告即時監禁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