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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接雙位數申請 投資推廣署:反應良好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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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推廣署表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上月一日推出以來,至今已接獲雙位數字申請以及逾1600宗查詢,投資推廣署相信數字反映高淨值人士對香港充滿信心。該署又指,接獲的申請來自不同地區的高淨值人士,查詢者則約七成屬專業服務提供者,查詢內容主要包括申請程序、申請資格及獲許投資資產。

投資推廣署長劉凱旋指,政府將繼續推出措施,加強香港作為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競爭力,令新計劃的吸引力持續提升,並會致力向不同商會、國際持分者、家族辦公室以及專業服務提供者推廣新計劃,以回應查詢及確保資訊清晰。

新計劃規定,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兩年,其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其後可在每個3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他們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