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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醉酒後摑警 懲教助理判一年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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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二級懲教助理於去年5月凌晨,獨自到銅鑼灣一間酒吧時發現打烊,在大廈大堂內吵鬧,又掌摑到場調查警員的左頰,令對方面部發紅。該懲教助理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接納被告主動治療情緒問題,僅因一時衝動及受酒精影響犯案,本案可藉感化令處理。

法庭早前押後被告吳海威(35歲)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和感化令報告。辯方昨進一步求情稱,兩份報告的內容正面,被告已積極更生和面對過錯,獲家人支持改過,冀判處感化令。

官接納改過受治療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指出,報告顯示被告主動跟進自己的精神及情緒問題,考慮到他以往無案底和承認控罪,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何官提醒被告須在感化官指示下,改善飲酒問題和繼續接受治療等,若再犯案可能會判監。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29日近凌晨5時獨自前往銅鑼灣一間酒吧,卻發現已打烊。他走到大廈地下大堂與保安員爭執,要求保安員聯絡酒吧老闆開門。保安員帶被告到保安室休息並報警。警員杜家樂與同袍於11分鐘後到達,被告向杜大聲呼喝,推他到牆邊,用右手掌摑其左頰一下。杜被送到醫院檢查,發現左面發紅,而被告則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 26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