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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豐大廈三級火︳大廈強檢令5年未遵辦 業主批滅火筒過期喉轆破損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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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華豐大廈今早發生三級火釀成5死多人受傷。屋宇署2018年7月向該大廈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書,惟至今未獲遵辦。居於大廈逾40年、不願具名的業主透露,大廈立案法團不負責任,管理不善,包括上址滅火筒過期約兩年、消防喉轆破損,直言:「有一個法團咁樣大廈實死緊」。他表示「強制驗樓計劃」要求舊樓須每10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惟該法團「自己做主席都反對、委員又反對」,他指反對原因是賓館太多,而法團成員多是來自賓館,「有啲賓館都係租返嚟,佢唔會理你死活」、「他們唔願意出呢筆錢」。

他又稱作為業主,曾提出大維修,惟遭對方反對,而開業主大會時過程草率,包括不公佈會議紀錄、招標詳情、大廈收支紀錄。政府於2011年6月修訂了《建築物條例》,引入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他稱應屆主席當時與民政署開會,希望參與計劃,當時大部分住戶支持,惟當時有人「勾結」其他業主單位,推翻主席及委員,故大廈多年已沒有進行強檢。

他又指,大廈賓館多、出入多,「有啲(防煙門)閂門,有啲唔閂門」,且「呢到崩、個到甩」,令煙火蔓延。他表示今日發生意外後,將向業主立法案法團提出要求維修,保障自己利益,不過同時間亦恐作出不大,「(佢哋)大石砸死蟹。」

涉事大廈居民張小姐稱,自己租住於上址14樓一劏房單位約一年,樓層單位一般「一劏六」,每個單位最大約100呎。她表示大廈設有很多劏房,管理差且衛生情況惡劣,「老鼠周圍行都冇人理」、「(大廈)就嚟連看更都唔想請」。她指,樓層的防火門長期打開,又質疑有關滅火設備亦不能運作,「有舊嘢喺到囉,個舊嘢唔知郁唔郁得」,但基於經濟考慮,短期內無法搬走,而自己不知大廈驗樓情況,過往亦無接獲驗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