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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年半內清洗逾600萬網上賭款 判囚3年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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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涉於一年半內清洗6筆從網上賭博所贏得逾600萬元,因而被控6項洗黑錢罪,他早前認罪,案件今(10日)在暫代區院的屯門法院判刑。區院暫委法官鄧少雄指出,本案整體刑期應以4年作量刑起點,惟被告犯案時為警員屬加刑因素,須加刑半年,在被告認罪扣減刑期後,最終判處被告囚3年。

任職男警的被告為鄺嘉傑(現年30歲)。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於2021年5月起經已停職接受調查,至兩年後、於2023年3月才被捕,又強調他犯案時並非執行職務,以普通人身分賭博。不過法官今判刑時指出,即使被告無濫用職權犯案,案發時身為警員已屬加刑因素。

根據案情,犯罪日子為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2日間,被告在眾安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星展銀行(香港)及香港賽馬會的共5個帳戶內,持有的6筆總額約607萬港元的款項。他其後與警方4次警誠錄影會面,承認借用他人帳號及以自己帳號在網站「沙龍娛樂城」、「22 Bet」和「世博」賭博。被告中彩後贏得的多筆款項存至他的帳戶,存款後隨即撤離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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