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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男涉盜用他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登記 辯稱為了解系統運作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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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前年起研究與內地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及後本港取消器官捐贈的數字急增。47歲男子涉於去年盜用他人資料取消登記,他否認兩項刑事損壞罪,今(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告自辯稱隨機輸入資料以了解系統運作,相信系統會過濾不正確的資料及不會接受申請,辯方質疑他沒使用自己資料是想隱藏身分。案件押後至5月10日裁決。

被告為霍英圻(47歲,設計師)。承認事實提及,被告去年5月23日凌晨在家中利用林立基和曾子晴的姓名取消器官捐贈,他所輸入身分證號碼的持有人則已去世,曾子晴是被告的朋友。被告在警誡下稱一時好奇才用他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控方指不需傳召證人作供或讓辯方盤問,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自辯供稱,他事前看過關於器官捐贈的新聞,但不太認識,於是到訪網頁隨機輸入「王立基」和「林立基」的姓名,純粹想了解系統運作。被告相信取消登記申請嚴謹,系統不會接受其申請,惟系統卻讓他完成申請,他感到不解和奇怪。

被告續稱因仍有不清楚之處,他再以「曾子晴」姓名和使用10個身分證號碼嘗試申請,對照測試下發現身分證號碼會影響系統能否進入下一步。他表示不認識上述身分證號碼所屬人士,又指了解系統更多之後有對「他和身邊」有正面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