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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撞傷人慫恿不報案 酒駕警妨司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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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休班警前年在長沙灣酒後駕駛Tesla私家車,將途人撞至右腿變形見骨後,慫恿對方不要報警。休班警早前承認危駕等3罪,但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於暫代區院的西九龍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法官裁決指出,被告無意報警,只想拖延時間說服傷者不報警,顯然妨礙司法公正,被告還押至下周四(25日)判刑。

另認危駕酒駕3罪

被告何家榮(27歲)承認危險駕駛、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標及使用欠妥的車輛3罪,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傷者早前供稱,當時被撞至右脛骨幹骨折,希望盡快求醫,被告稱「賠幾多畀你都得,你唔報警」,傷者反駁「點唔報警呀,大佬真係黐X線」。

官裁事主可靠 被告只想拖時間

法官嚴舜儀裁決稱,傷者對事件有獨立記憶,證供與現場片段一致,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嚴官提到,辯方曾質疑傷者揑造證供,但未指出那些證據顯示可能性;由於傷者證供與行車記錄儀對話一致,事件唯一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只想拖延時間想辦法說服傷者不報警。

嚴官表示,傷者和被告不相識,他不認同被告要求,而被告在等候救護車時游說傷者,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不報案,明顯是妨礙司法公正行為,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DCCC 2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