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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陳梓華稱國安法下無見黎 自覺要續推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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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66日審訊,辯方開始盤問陳梓華。陳供稱《港區國安法》生效當月他仍覺得要繼續推動制裁,因「連黎智英咁樣級數嘅人物都可以無畏無懼,甚或乎以身作則」,自覺亦應做些事,但同意黎在法例實施後沒指示他做任何違法的事。陳同意他被捕後曾在警誡下向警方說謊。

新法首月最後傳信 關保釋金

陳梓華供稱,2021年3至4月答應成為控方證人,其後約有4次錄影會面並在4份書面證供簽署確認,與警方會面次數達81次,但不肯定是否共103小時。陳確認2020年6月16日最後一次見黎智英,6月30日國安法實施後二人再無見面。辯方問由7月起至陳2021年2月涉國安法再被捕,有否告訴黎,他或李宇軒會繼續國際游說工作,陳稱沒有;至於做任何違法活動,「佢(黎)本人冇直接同我講過」。兩人最後一次傳信息是7月13日談到交保釋金事宜。

「連黎亦無畏無懼」 感「有嘢要做」

2020年7月23日陳向李宇軒傳信息稱「我不肯定國安法對你的影響,但這不意味我們在新法例下不做任何事」。辯方問陳是否想表達違法也無阻他推動民主活動,陳否認稱海外仍有重光團隊成員可繼續呼籲制裁。辯方追問,留港的人便要小心避免觸及紅線,陳停頓一會後否認,稱要視乎身邊人的傾向,「如果依然有人繼續努力緊,例如李宇軒、黎智英……我諗我最尾都會做」。他發信息時認為應繼續推動制裁,因連黎都無畏無懼,自覺「有啲嘢應該要去做」,但至什麼地步則未決定好。

認與警會面中撒謊

陳梓華日前供稱,黎智英和李宇軒2020年8月首次被捕後,黎助手Mark Simon稱仍有其他方法繼續推動制裁,着他不用擔心。辯方向陳梓華展示他2020年10月11日首次被捕後會見警方的供辭謄本(見表),當時陳尚未同意與警方合作。陳於會面稱Simon從沒要求或指示他做任何一件事,陳昨稱並非真正說法,承認當時向警方撒謊。

謄本另顯示Simon提醒陳必須想清楚、要「諗自己」,讓生活重回正軌。陳確認「我當時係咁講」,但對話並非真實發生。辯方追問是否即陳向警方撒謊,陳否認。辯方另稱陳不贊成「攬炒」,有時會取笑主張攬炒的人,陳否認;辯方再展示謄本內容,顯示陳稱「我本人都係唔buy(贊成)(攬炒)」,陳解釋「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但承認對警方說的並非真話。

至於陳在錄影會面對警方說,之所以獲邀出席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黎智英的飯局,是因李認為他並非主張「攬炒」和「港獨」的人,陳稱李的確有說過覺得自己不會倡議港獨,而黎會面中有嘗試了解其立場,不過不代表若他主張暴力,黎就不想與他合作,陳其後否認他是「勇武派」和「前線」。

【案件編號:HCCC 51/22】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