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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8警涉誣衊露宿者藏毒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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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8名警員涉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遮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及砸爛罐頭,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傷人等罪。8人不認罪受審,案件昨於區院結案陳辭,控方指出其中3名被告「砌生豬肉」,因閉路電視攝錄到他們將不屬於露宿者的毒品放入對方容器內,辯方則指該露宿者曾招認藏毒,故不存在誣告的可能。法官聽罷雙方陳辭後,押後案件至9月13日裁決。

被告為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及陳守業;案發時同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現已被停職。

控方案情指,2020年2月4日,8名被告到上址公園調查,其間梁及龐企圖遮擋閉路電視鏡頭,越南籍露宿者阮文山遇查時,梁飛鵬、郭展昇及陳守業打踢阮近3分鐘;同日另一越南籍露宿者「阿十」Le Van Muoi(同年已歿)涉藏毒被捕,林、莫及尹的記事冊記錄在阿十身上搜出毒品,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的情况相反,即3人將白色物件放入阿十的容器內,誣告阿十藏毒。同月24日,多名被告再次到場打砸阮的財物。

法官張潔宜甫開庭提出3項問題,即如果不能肯定阮被毆打,會否影響梁及龐有否意圖遮擋鏡頭、阿十被捕後招認藏毒,如果該招認屬實,該如何處理控方指稱林、莫和尹涉誣告阿十藏毒,以及陳在阿十被指藏毒後才以膠袋遮蔽鏡頭,又如何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不同意事主自願招認

控方表示,當時梁望着閉路電視下方的木柱結構,研究如何爬上木柱,龐兩次用濕紙巾擲向鏡頭。當日除了發生阮遇襲一事,警方正調查露宿者藏武案,故遮擋鏡頭會影響相關法律程序。控方不同意阿十是自願招認,指關鍵在於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其中3名被告將不屬於阿十的毒品放入容器內,以及鏡頭被膠袋遮蔽後,警員仍在場調查,故已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辯方:未能證明非自願

不存在誣告可能

辯方則指,阮案發後沒有即時驗傷,事後驗出骨折可能因與他人打鬥所致,又指公園是公眾場合,警員攀爬木柱會引人矚目,故梁不可能有意爬上。辯方指,阿十在警署接受調查時有越南語翻譯員在場,如有威逼利誘阿十招認,翻譯員不可能配合警員隱瞞,况且控方未能證明招認是非自願,阿十招認理應屬實,便不存在誣告的可能。辯方亦指,鏡頭被膠袋遮蔽之前已攝錄調查阿十的情况。

【案件編號:DCCC 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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