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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認罪被告稱利用TG眾籌購裝備 泰國開戶收款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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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12月遊行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反恐條例》首案今(3日)在高院踏入第9日審訊。「屠龍小隊」隊長、已認罪的黃振強作供談及他與涉案女被告共同管理的Telegram頻道「育龍」,以眾籌資金作小隊之用,頻道有信息指他們是前線小隊並「放棄左生活上太多太多既野」。女被告曾以信息向黃轉述,許多人指「屠龍小隊」的作風「唔會咁高調」 ,懷疑他們是「鬼」。黃庭上解釋,當時有示威者認為頻道成員是「鬼」,或是警方派人去冒充「屠龍小隊」。

女被告劉佩凝否認「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餘下6名男被告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

黃振強供稱,他們示威需要購置裝備、租用「安全屋」,以及花費數以十萬買汽油彈,有「家長」或「金主」轉帳或見面向他提供資金。黃表示「家長」包括一個在Telegram名為「黑警」的帳號,信息顯示黃講過「今晚諗住燒太子」,對方回覆「非常好,遲下再過數比你買火」。

黃稱,他透過被告嚴文謙約於2019年10月認識外號「龍女」的女手足,即被告劉佩凝,他只見過劉一次。黃以信息向劉表明「我屠龍揸fit人」,劉自稱是一個示威者公海群組的管理員,又問「要幾多?幫到我就幫,唔得我就私人錢」。黃提到「萬萬聲」和想買槍。劉說過「錢無咗可以搵,手足無咗搵唔到」,黃則稱「我哋用嚟補資源同魔法(汽油彈)」。

同年11月,嚴文謙提議黃向外界索取資助,「育龍」Tg頻道隨後正式啟用,由黃、劉佩凝及隊中「軍師」林銘皓管理,黃再託知名的示威者Tg群組「老豆搵仔」宣傳。黃供稱,劉主要在頻道呼籲捐款,每次捐款為3000至5000元不等。黃亦承認在泰國開設戶口收款,以保障捐款者和成員安全,又指全部款項均需交予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