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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三房:從沒借錢 林百欣主動注資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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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亞視前主席、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2005年逝世後留下逾29億元遺產,未獲分產的三房母女入稟爭議遺囑效力。三太顧瑞英昨於高院供稱,林百欣主動注資予三房的上海項目,「佢同我話係畀我」,並非借貸予三房。她提及,林百欣養子林建康早年希望做上海政協,二房兒子林建岳亦想做政協,兩人要「搶」席位。

改稱林建康見父爭做政協

顧瑞英第二日作供稱,曾與女兒林明珠管理高發發展公司,興建上海豪宅「芝大廈」,和當地公司攤分租金收入。原告方表示,顧於2000年發出分居信,投訴林百欣不斷致電要求參與高發的管理,致雙方關係破裂。顧庭上改稱,林百欣沒有來電談及高發,反而是一名台灣女人不斷致電三房,她覺得對方很煩,遂決定和林百欣分開。

林百欣2002年入稟法院,向高發追討逾10億元的上海項目欠款,同年一間銀行入稟向高發追款。原告方引述顧瑞英的書面供辭稱,林百欣曾向上海官員投訴三房。

顧庭上改稱,事件沒有發生,實情是林建康約林百欣見面,希望獲推薦做上海政協,而林建岳亦想做政協。

稱林因兒子投資失敗追款

顧瑞英供稱,林百欣主動承擔上海項目的所有支出,她從沒向對方借錢。她稱曾與林百欣就金錢問題對質,林百欣表示有兒子投資富麗華酒店「蝕晒啲錢」,所以入稟追款;她反駁就算如此,都不應該取走給予三房的禮物,對林百欣感憤怒。顧又稱,於2003年與林百欣用膳,友人勸說林百欣不要控告三房母女,友人說「林生,你唔應該咁對Pearl(林明珠)、對顧女士(顧瑞英)」。

否認發律師信指林用錢誘導人

庭上透露,高發遭銀行入稟後,曾發律師信指款項應由林百欣承擔,而林百欣牽涉洗黑錢、賄賂等罪在台灣判囚,「有利用財富不當誘導他人的傾向」。顧瑞英庭上否認曾授權律師發信,反問「邊個寫」;原告方形容,信件對林百欣作出惡毒指控(nasty allegation),顧同意。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AP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