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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被告稱計劃眾籌逾30萬殺30警 完成後潛逃台灣 受訪欲證「真勇武」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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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12月遊行設置炸彈殺警,《反恐條例》首案今(3日)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作供稱,他於殺警行動前數天告知涉案女被告,叫她「加緊眾籌力度」,為全隊在行動後「著草」潛逃至台灣,黃曾提及當時籌得逾30萬元。而「育龍」Tg頻道事前發布信息稱「玩真屠龍online game」,「目標係集齊最少30粒龍心」,問「有冇家長願意永久課金/支援玩家」,黃解釋意思是行動目標「最少擊殺30個警察」,他以術語撰寫信息,相信示威者會明白並捐款。

黃早前承認「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女被告劉佩凝則否認這項控罪,連同另6名男被告受審。黃指出,他和劉佩凝於2019年11月起管理「育龍」Telegram頻道呼籲眾籌;劉曾以信息跟黃說「你負責打仗」,由她負責後勤文宣,黃則要求劉將收到的款項交予他,並須「埋數」。

控方展示頻道同月轉發了「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訪問,黃在庭上直言他以化名和隊員接受訪問,「利用」媒體證明他們是「真勇武」而非「鬼」,亦令更多人認識小隊,獲得更多捐款。黃談及信息指,當時勇武示威隊伍「魔法隊」有成員經劉佩凝問「屠龍小隊」是否需要汽油彈,欲向小隊推銷,黃表示拒絕。

於11月8日,「育龍」頻道發布「屠龍小隊」的示威精華片段,劉佩凝以信息告訴黃手機被「炸爆」。黃供稱坊間對於片段的反應熱烈,劉收到至少100個捐款的信息,黃吩咐劉優先回覆捐錢的信息,又建議在「前後腳」到餐廳用膳,入廁所交收現金。另有信息顯示,劉提到「條女扮屠龍」,黃解釋,劉處理頻道其間被人污衊和受委屈,花了大量心力澄清,她又認識民間記者會負責人,稱可以安排「屠龍小隊」在會上讀出聲明。

殺警計劃原訂於12月8日遊行落實,「育龍」頻道事前一日發布信息指,「懇請大家,聽日12.8一定!要出嚟!」。黃表示,他希望透過煽情文字使示威者捐款予「屠龍小隊」用來「著草」。案件周一(6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