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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鄧桂思案今裁 死因3選項引導陪審 官着考慮肝衰竭藥物激活或自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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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聯合醫院約7年前疑「開漏藥」,乙型肝炎病人鄧桂思兩度換肝後不治。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引導陪審團考慮死於不幸、死於自然和死因存疑3個死因選項。周官表示,若陪審團裁定鄧桂思服用高劑量類固醇,激活乙肝病毒而造成肝衰竭,應裁定死於不幸;若陪審團認為鄧的乙肝自發激活,或患上自身免疫肝炎,則裁定死於自然。

周官總結表示,事主鄧桂思(終年44歲)的死因研訊涉及15名證人,牽涉38份文件證據,陪審團須客觀考慮接納哪些證據和供辭,不應該根據個人情緒裁斷。

開漏藥或降膽固醇藥誘發 可裁死於不幸

周官引述解剖報告指出,鄧桂思因急性肝衰竭而兩度施手術換肝,其後併發急性肺炎,死於敗血病;若陪審團認為鄧服用類固醇時未獲處方抗病毒藥,導致乙肝復發,事件起因由藥物引起,屬於傷害而非疾病,應裁定死於不幸。周官提及,病理組織專家崔文山供稱鄧曾服用降膽固醇藥Zocor(辛伐他汀),可能誘發自身免疫肝炎(AIH),若陪審團信納此藥物引發AIH,導致鄧肝衰竭而死,同樣屬於傷害,可裁定死於不幸。

倘無法判斷成因 死因存疑

周官表示,崔文山從肝組織漿細胞的迹象,推斷鄧桂思為AIH患者,不過另一專家證人、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教授黃麗虹認為鄧不符合AIH的臨牀條件。若陪審團信納鄧患有AIH致死,屬自身免疫系統失調的疾病,可裁定死於自然。另一方面,周官引述瑪麗醫院時任顧問醫生馮恩裕指出,無人知道乙肝自發激活的機制,若陪審團認為鄧的乙肝屬自發,導致肝衰竭而死,亦可裁定死於自然。

周官最後指出,若陪審團聽畢證據,無法判斷鄧桂思的肝衰竭來自乙肝復發抑或AIH,以及背後病發的成因,陪審團可裁定死因存疑。

研訊今續,預料周官完成引導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CCDI 808/17】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