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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屠龍隊長悉有手榴彈 縮沙不欲取槍 辯方質疑炸彈近油站或波及隊員 黃:不知確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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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殺警,被控《反恐條例》首案昨在高院踏入第12天審訊。辯方盤問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指黃於行動前兩天瞞着隊員向同謀取槍時,得悉對方除了炸彈之外預備自製手榴彈,於是不欲拿槍,黃承認說法。辯方質疑,黃從沒向隊員解釋清楚行動細節,包括炸彈位置近油站,特別是今次行動牽涉軍火、人命攸關,隊員可能被「炸死」。黃自言當時未知炸彈確實位置,認為已清晰講解。

黃振強在控方主問下作供指曾向同謀吳智鴻索槍,次被告張銘裕的辯方大律師姚本成昨盤問,指兩人談及自製手榴彈。2019年12月6日,黃以信息向吳智鴻表示「諗諗吓我都係想拎支眼鏡仔(槍)」。吳智鴻問黃是否想殺警,黃提出若最終不用槍可否把槍棄置,「我諗住趁亂,乘機啪兩條,永久棄(置)」,吳智鴻答允後黃要求勿讓隊員得知。吳續指「有人啪手榴彈」,黃遂說「走先」。

黃同意「怕死」恐被「炸埋」

黃庭上供稱,屠龍小隊反對用槍和炸彈,但他當刻自己想用槍,他承認隱瞞及不想隊員知道他私心索槍,謂無必要讓他們知道自己做危險的事,其後黃打消念頭。黃盤問下確認,當時首次聽到有以氣罐製成的手榴彈,他得知牽涉手榴彈後就說「走先」,是輕鬆調皮地表明「唔使畀支嘢(槍)我啦,走先,bye bye!」辯方稱,黃提到或有人投擲手榴彈時滑手,可見他「怕死」恐被「炸埋」,黃同意說法。

不否認蓄意誤導隊員

黃振強早前稱於12月8日行動前夕在位於灣仔的安全屋和隊員開會簡述計劃,辯方質疑黃沒講過炸彈位置。信息顯示,黃於12月5日提醒過吳不要外泄放炸彈地圖。辯方指出,黃只傳送過地圖予隊中軍師,刻意不傳給隊員,黃昨回應稱不代表他不會將內容告知隊員,他不否認蓄意誤導他們。辯方續稱,當軍師稱行動只需引警察到場,黃故意沒即時確認,「隊員分分鐘自己畀人炸死埋」,黃表示「呢個佢哋判斷」,重申隊員知道行動中有人用槍和炸彈。

辯方指出,黃在安全屋不曾訓示隊員,告知他們吳一方放炸彈之處。黃同意指,直至被捕亦不知炸彈確實位置,故無可能跟隊員講述,他只有兩張地圖並向隊員展示其中一張。黃表示,行動當日需要再和吳智鴻確定炸彈位置,會上有告知隊員危險,指示按指揮行動。辯方追問,黃有否提醒他們免遭炸彈波及,黃回答無。

炸彈位置近「安全屋」

辯方質疑不可能不察

辯方繼而關注地圖標示炸彈擬放在加德士油站附近,稱「一炸起上嚟仲得了?」辯方又指,黃從克街安全屋幾步就會見到油站,他不可能不察覺。黃表示無留意到兩者聯繫,亦不知炸彈威力,他認為自己當時已清晰向隊員講解行動。案件今續,將由第三被告的代表大狀展開盤問。

【案件編號:HCCC 164/22、255/23】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