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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擊交通違例事項 拘5司機涉酒駕等罪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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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前日(10日)起一連兩日在區內展開打擊交通違例事項行動。行動中共拘捕5名司機及向4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所有被捕男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員於觀塘創業街近巧明街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45歲姓林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警員在巡經黃大仙彩虹道時亦截查兩輛私家車,38歲姓葉及39歲姓楊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此外,警員於觀塘繞道東行往將軍澳方向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超速行駛並在車群中穿插,遂隨即展開追截行動,最後在將軍澳景嶺路近彩明街成功截停該輛私家車。經初步調查,該名27歲姓黃男司機涉嫌「超速駕駛」及「危險駕駛」被捕。

另外,警員昨日在觀塘創業街截查一輛形迹可疑的私家車,經初步調查後,車上一名38歲姓黃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亦呼籲各駕駛人士,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