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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培:工業意外 誰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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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期兩宗工業意外引起公眾注意,一宗發生於今年2月20日,一個巨型棚架從啟德「澐璟」地盤高處塌下,導致兩死3傷;另一宗發生於4月22日,4名工人在沙田源禾遊樂場內沙井做渠務工程時吸入硫化氫,釀成兩死兩傷。遺憾的是沙田同一地點於2006年7月亦曾發生同類意外,造成兩名工人死亡。

高空墮下及密閉空間嚴重意外不斷重複發生,業界似乎未能從意外汲取經驗以減少嚴重事故,為什麼呢?在這些嚴重工業意外中,前線工人暴露於工地,面對風險最大,但又是在過程中最無能為力的一群。筆者從事建築工程多年,想從工程設計、施工、維修、風險評估及工程監督的角度分享一些看法,拋磚引玉,希望對業界各持份者的討論有所裨益。

基本關注:

從設計及施工減少危險因素

一般人對於工業意外的焦點,都放在工人是否遵守基本工業安全規則、遵守施工程序、戴安全帽、繫上安全繩等。這些對工人基本安全保障的關注固然重要,但筆者嘗試將工業安全的關注放在更基本層面,即工程/工序設計、施工過程及維修,目的是從根本減低工人承擔作業的風險,例如是否有更好的設計或建造方法,減少工人在施工時或日後維修中暴露的風險?怎樣評估和應對整體工程項目的風險及個別工序風險?工程師如何選取建造或維修方法,以減少工業意外風險?有沒有可靠的執行方法?是否提供及確保有效的監督?如何落實風險評估中的各種建議?

以啟德「澐璟」地盤棚架從高處塌下為例。涉事棚架為臨時加建的一大片約15米乘8米,懸掛固定在高空的大廈外牆,依靠一些支架承托及連牆器固定棚架,目的是安裝圍欄及幕牆。竹棚架本身作為臨時工作台的風險本來已經高,即使棚架依足《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設計及搭建,工人在高空工作台上工作的風險仍然甚高。本港天氣較特別,颱風及下雨均會影響竹棚安全及穩定性。

第一個要問的問題,就是竹棚作為臨時工作台是否適合?有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即使選擇了竹棚架,連牆器作為固定整個棚架的作用這樣重要,既是關鍵受力點,建築師/工程師如何考慮裝置幕牆期間對連牆器的影響?如何確保在裝置幕牆工序中,承受關鍵拉力的連牆器不受影響?若工人無按照適當施工方式,在設計臨時工作台時如何考慮安全系數?工人操作不當的風險如何?怎樣監管?如何落實有效監管?這一連串問題,都是建築師/工程師在設計、施工前及批核施工時必須考慮的。筆者認為人命關天,有時即使建築成本高一點,也應選取較安全的建築設計及建造方法。

至於另一單工業意外,一般輿論似乎將整件事的責任推向建築商或判頭。當然按照合約,建築商須承擔最大責任,他們提供施工團隊包括監工及工人,他們理論上應具備足夠專業及操作常識處理相關工程。渠務工程的特點,就是在地道、沙井、污水處理設施或水渠內工作,施工時往往要進入密閉空間,而有害氣體隨時存在其中,所以極為危險,這些都是最基本的渠務常識。

奇怪的是意外現場其實是已知的工業意外黑點,為何渠務署及其相關承建商對此無警覺性?渠務署作為僱主及工程師的角色,是否有一點責任?在制度上如何從已發生的意外中學習,防止黑點或相似情况發生事故,甚至將危險移除或將風險減到最低?風險評估是否淪為機械式的文件操作?工程督導人員在工地現場作為最前線的監督機制,如何發揮作用?

其實密閉空間工業意外經常發生:去年9月24日柯士甸道圓方商場的奪命工業意外,兩名工人吸入硫化氫死亡;2021年11月18日和12月22日,小蠔灣污水處理廠和赤鱲角地盤污水井意外,也導致3名工人死亡、多名工人受傷。密閉工作空間一旦發生意外,多為嚴重事故。如何從每一個個案汲取經驗避免重蹈覆轍,值得深思。

職安條例 須落到實處

本港《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其實相當嚴謹,密閉空間工作有一套相當完善的守則;政府亦在工業安全上花費不少,於政府的建築及工程合約中,用不少資源確保工業安全,要求有安全主任、定期舉辦安全會議、嚴格的扣分制等。但可惜的是,高空工作意外及密閉空間的嚴重意外事故仍頻生。關鍵是職安健法例的制定,需要在實際工作環境中實際可行,切忌閉門造車,並且令執行落到實處。

按工業傷亡權益會去年底公布的工傷個案統計,全年有75宗致命意外;高處墮下意外死亡個案較多,是「事故重災區」,共錄得28宗工業意外、29人死,主要是建造業。反映業界仍未重視高空工作的職安問題,工程開展前未做好妥善風險評估及執行安全指引。

筆者以為,除了需關注工業安全條例、適時修訂之外,整個業界要加強工業安全意識,在相關建築工程項目上,尤其建築師、工程師、營造師負責計劃、詳細設計、施工、維修及監督等環節,應該「以人為本」作為出發點,減少工人在建造、維修保養的工種中的危險。

舉個例子:筆者對於現在很多商業或住宅大廈,採用吊船來清潔及維修玻璃幕牆或外牆,甚有保留。吊船屬高空的高風險工作,除非在施工或在必須情况需用吊船,倘一般維修及清潔工作也選擇吊船,這便增加了工人在高空工作的高風險工作時數,直接增加受傷及死亡意外率。因此在樓宇或工程項目設計上,也應從維修及清潔角度考慮如何避免工人暴露在高空工作的風險,這是從事設計者方面的責任。

餘此類推,其他建築或工程項目,在設計、建造及維修角度上,也應將職業及安全保障的考慮作為首要關注,這也是相關專業人員應履行的社會責任。其次,從業人員也可考慮應用高新科技,例如用機械人從事一些特別危險的工序。

保障安全工作環境 乃共同責任

健全及適時修訂職安法例,是最基本的安全網,提供最基本的職業及工業安全保障。其次,業界的專業從業員尤其是建築師、工程師、營造師及管理者等,均須意識到其專業及社會責任,在其設計、營造、維修、管理專業領域上,以工人安全為首要考慮。當然最後,建築業基層人員的安全意識也須不斷培育,適應業界需求及不斷發展。

作者是水務署前總工程師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陳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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