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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公屋及遺產平權案終極上訴 政府欲遷就彭力克檔期申押後被拒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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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屋和居屋計劃不承認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遺產繼承法例亦不承認同性婚姻。先後有男同志入稟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在3宗案件裁定男同志勝訴,政府獲批上訴至終院。3案聆訊排期至今年10月初,惟政府要求押後以遷就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David Pannick)的檔期。終院今(14日)頒判辭指,除非有強而有力的理由,否則不會重新排期,拒絕政府的押後申請。

同志公屋案申請人為Nick Infinger;居屋案和遺產繼承權案,申請人則為吳翰林與其丈夫李亦豪。終院常任法官林文瀚在判辭表示,房委會和律政司一方獲批終極上訴許可後,司法常務官排期今年10月初處理3案聆訊。

判辭指,房委會和律政司均去信法庭,表示擬委聘彭力克擔任法律團隊的首席大律師,惟彭力克今年9月至11月忙於處理另案,政府希望重新排期。男同志一方反對押後,他們稱已獲法援資助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Otty出庭,押後聆訊並不公平,特別是Nick Infinger因官司拖延無法入住公屋,延遲時間比輪候公屋的平均時間更長。

法官林文瀚表示,大律師未能出庭一般並非重新排期審訊的理由。林官認同政府一方所指,彭力克屬本港公共法和人權案件專家,處理不少重大憲法訴訟;不過,林官稱政府仍可以接觸其他海外大律師,並非不切實際。林官強調,彭力克不是唯一參與本港大案的海外大律師,法庭不信納政府改聘另一名首席大律師,會構成重大不公。

林官拒絕重新排期,公屋案和居屋案將於今年10月4日合併開庭審理,遺產繼承權案則於10月7日或8日審理。